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百分之二十有效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百分之二十有效吗如果签订合同时双方都没有意见按照合同约定就是有效。但是如果有一方有意见就可以提出诉讼。如果当时有一方不去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是屡行合同的义务跟当时签订的不一样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的钱跟因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是一样的,包扩合同开始生效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能超过违反合同的一方签订合同时预先知道的或者是应该预先知道因为不按照合同上的做多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说如果有一个人没有按照合同上的做就得给对方支付违约的钱,也可以约定如果是因为违约造成的损失额莱计算应该赔多少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还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来增加,如果是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还少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来减少。当然超出的百分之二十可以看成没有效果。当事人如果是通过反诉和抗辩的方法来请求法院适当调整违约金。法院应该是给予支持的。当事人如果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增加违约金后比损失金额少或者是一样,当事人又让对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支持的。当事人自己决定违约金过高请求适当的来减少,法院应该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还得看看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还有预期利益等因素,还得根据公平的原则和城市守信的原则来判断以及作出决定。当事人的违约金如果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就被认为是民法典规定中的“过分高与造成损失”。为了避免出现在违约金交付的问题上发生争吵,当事人应该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注明: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的时间还有没按时交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毕竟是当事人事先就约定好的,所以说具体的数额不可能与事后因为违约造成的损失金额完全一样。所以在法律上允许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和仲裁的途径可以适当的对违约金进行增加或者是减少。《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人民法院要正确确定举报证据的责任,如果违约方对违约金定的过高的决定来承担举证责任,但是非违约方觉得违约金合理,就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
      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 一、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 中国现行的法律对此没有具体的解释,但只要在诉讼时效内都可以提起诉讼请求。 二、何为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合同法》第93条第1款)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


·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人们在订立合同时可能会采取书面的形式,也可能会采取口头形式。而在当今电子日渐发达的条件下,还出现传真形式的合同。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当事人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那么从传真本身的性质来看,传真合同必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应该如何防范传真合同的风险呢?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最...


·合同无效违约金如何处理?
      合同无效违约金如何处理?合同无效违约金的处理原则是关于违约金方面的条款约定,依然是无效力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合同无效其双方当事人对违约金条款的约定亦是无效的。合同的履行指的是...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


·签了合同没收定金算不算毁约?
      签了合同没收定金算不算毁约?签了合同没收定金算毁约,一般合同双方签字后就生效,建议和对方协商处理您的问题,或是协商不成积极起诉维护的合法权益。在购房合同中有着已经规范过的定金条款,但是并不具有强制性,只具有指导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如果买方觉得有特别的定金条款需要进行约定,并且获得了卖方同意,那就可以写入协议当中。二、签订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注明不履行合同的...


·合同法定解除后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合同法定解除后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合同法定解除后违约金标准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只要违约金数额不超过标的30%,则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如果超过30%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二、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关于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
      关于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随之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转租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也参与了增值租金的分成,那么出租人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二、产生原因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


·无偿兼职合同怎么签订?
      无偿兼职合同怎么签订? 一、无偿兼职合同怎么签订? 无偿兼职合同需要根据双方的自愿的来进行签订,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另外,从事非全...


·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最长多久
      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最长多久《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要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


·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
      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可以。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的无偿合同,是指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享用合同权利,但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无偿合同和有偿合同的区别就是有偿合同它可以在合同中取得一定的权益,但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因取得权利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


·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
      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避免不了会出现纠纷,而抗辩权则会赋予当事人一些权利,以顺利解决纠纷。抗辩权有不同的分类,分类不同,其具体的适用情况也不同,但最终的目的都是分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那么,抗辩权有哪些不同的类别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 抗辩权概念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