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的内容?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的内容?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不同,但也有相同之处。质押可以用一些但是,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呢,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具体区别在哪里呢?签订质押合同是也有一些必要的注意事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移交的时间、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质押合同的成立已经不再以交付质押物为要件,所以,质押合同已经由实践性合同转为诺成合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是债权关系,质权是物权关系。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而质权需要质押标的的交付,质权才成立。实践合同是指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或者有其他现实给付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确认某种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必须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常见的实践合同有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定金合同等。但赠与合同、质押合同不再是实践合同。区分两者的法律意义在于:除了两种合同的成立要件不同以外,实践合同中作为合同成立要件的给付义务的违反不产生违约责任,而只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
  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应的,但这仅是学理上的一种分类而已,对于它们的区分主要是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成立,也就不存在违约,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缔约过失。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2、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合同法》186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因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那么赠与合同就宣告成立,转移财产只是该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法》又列出了两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即具有救灾,扶贫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当事人只要有承诺,就不得反悔。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这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一部分人说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另外一部分说是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一定的区别,它们的责任以及成立要件都不同。针对具体的质押合同要具体分析


·签订买卖合同怎么审查主体资格
      企业经营活动中时刻面临着各种风险,如果能够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就能避免很多纠纷,提高企业效益。企业买卖合同主体应当具有法定的资格,否则,可能带来很多风险,那么怎么审查主体资格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之后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签订买卖合同怎么审查主体资格 主体资格审查,即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并...


·灯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灯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灯具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灯具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详见附表 二、 本合同的总价 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整,小写: 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


·合同争议的仲裁特征是啥
      合同争议的仲裁特征是啥 所谓合同争议的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时,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作出裁决。 仲裁是解决合同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都可以仲裁。由此看出,仲裁这种解决方式,适用于一切平等的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合同签订之后,并不意味着这个合同就能顺利的进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违约情形,在这样的情形下,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那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该怎么写?今天,我们给您写了一个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 ? ? ? ?? 汉族 ? ? ?? 年? ? ...


·担保合同公证是怎样的?
      在进行借贷款时,需要签署担保合同,以保障出资人的利益,为了使得担保合同更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进行公证,可以由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促使债务人履行自己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很多人对其中情况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担保合同公证是怎样的。 一、担保合同公证 担保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借、贷双方或担保人、被担保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行为及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


·一、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吗?
      一、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吗? 出租人不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


·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须知
      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须知现在的家庭装修主要包括三种装修方式:半包、清包、全包。半包装修,是指由业主购买主材,装修公司购买辅材。所以,半包装修合同的签订需要更谨慎小心,为了让您远离装修陷阱,今天为您讲一些签订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您一定要记在心里。 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1、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之材料购买 半包装修意味着在家装主材的选择上能掌握主动权,主要建材由户主自己购买,...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门面房...


·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
      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 一、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后,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的,例如劳动者有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一、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 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到旅客承运费用的收据。客票并非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它却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的惟一凭证,也是旅客乘运的惟一凭证。因此,无论采用哪一种运输方式,旅客均须凭有效客票才能承运,除特别情形外, 不能无票承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


·签订委托融资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委托融资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名称 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如委托代理服务等),同时合同名称最好也明确为居间合同。 2、居间服务的合法性 要分析所约定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导致合同无效。 3、合同相关主体 必要时合同中应对委托人和居间人的情况进行适当说明,以避免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