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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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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也是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广东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养老处的有关负责人解释了以下6种情况下养老保险的转移:

  

1、同一地区,不改变统筹范围:不需要办理转移,只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跨统筹地区:经过组织人事部门或者劳动部门批准的正常调动,都可以办理养老保险的转移,个人账户部分转入新的地区继续计算,基础养老金按照转入地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3、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保留个人账户,继续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标准缴纳。



  

4、从机关事业单位到企业:根据在机关工作的年限,由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补贴,划入个人账户,然后按照企业标准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5、外来工返回原籍:可以办理退保手续,一次性领取个人缴费的储存额。



  

6、出国定居:退休人员出国定居,养老保险金照常支付,还可以由社保机构通过邮政汇至国外。工作期间出国,可以在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当地保留养老保险,回国后继续缴费;在当地保留养老保险,退休时,回国时再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出国时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的储存额。



  

  目前,有些地区对没有经过组织人事部门或者劳动部门批准的“自行流动人员”,对养老保险的转移方面有所限制。此类情况已引起省劳动保障部门的注意,正着手研究此事。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
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工伤保险为什么从企业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


   ...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劳人护〔1984〕27号

 

  一九六三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统一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保证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起了一定的作用。当前,我国体制改革的进程不断地发展,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需要进行改革。现将改革意见通...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
      《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只有用人单位。   其次在缴费率方面,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 1.要求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遇者,必须事先定期、如数缴纳生育保险费,且必须缴足法定时间。一些国家规定,女职工至少应在分娩前的6个月缴纳生育保险费或在怀孕的10个...


·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您都会关注的一个问题,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的制定是根据各省市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的相关问题有所帮助。 一、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


·自己如何缴纳社保?
      个人缴纳社保的可以自己去社保局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城镇职工社保缴纳的费用主要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否计息?
      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发(1997)116号印发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职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提出两种计算方法,方法之一是年度计算法,方法之二是月积数法,在各月记账额相同的情况下,两种方法计算结果是一样的。

    劳动部116号文是1997年发布的,当时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的是差额缴拨,116号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


·未到退休年龄去死,直系亲属可以领生活补助吗
      首先,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


·劳动部关于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6)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有关部门,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现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告我部。

  ...


·退休人员失踪了,单位停发养老金可以吗?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职工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也是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广东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养老处的有关负责人解释了以下6种情况下养老保险的转移:

1、同一地区,不改变统筹范围:不需要办理转移,只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跨统筹地区:经过组织人事部门或者劳动部门批准的正常调动,都可以办理养老保险的转移,个人账户部分转入新的地区继续计算,基础养老...


·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社保的钱可以继承或取出吗
      社保,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若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其社保个人账户的钱一般都可以取出。 一、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将会被纳入住房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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