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赔偿与一般赔偿区别
  
  离婚损害赔偿虽然可以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四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但却不能套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在其具体内容上是有重大区别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和相关规定,它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一)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而,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不存在共同侵权问题。同时,这里所说的配偶,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如果是非法婚姻关系的配偶,也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如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或撤销,其同居期间一方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如暴力致人伤害),则应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对于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作为离婚损害赔偿处理。如在恋爱期间所发生的侵权损害,在结婚之后离婚时,不能对此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因侵权造成损害需要赔偿的,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
  
  (二)侵害行为的特定性。
  
  一般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广,可以包括一切作为和不作为。而离婚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即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法定侵权行为。
  
  (三)被害主体的特定性。
  
  一般侵权的被害主体范围很广,可以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被害主体是特定的,即他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一方,不可能是其他人。
  
  (四)侵害对象和损害结果的特定性。
  
  一般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人身;既可能造成物质损害,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害对象只能是人身。其侵权行为只能造成他人人身利益(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
  
  婚姻中的过错方是指具有法定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若仅仅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过错,那么就并不能构成这里的过错,自然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也就不能要求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而离婚赔偿与一般赔偿也有一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通常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6、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7、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 8、争取获得孩子的心。 二、离婚...


·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处理
      ?诉讼离婚的,自然就是将决定权交个了法官,而此时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除了需要参考法律中的规定外,同时还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这样作出的判决结果此时公平、合理的。那到底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处理 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受理后,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的话,一般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的话,六个月审结。离婚案在法庭...


·一、夫妻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
      一、夫妻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 夫妻离婚财产与孩子无关,是不需要和孩子进行财产分割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但对于孩子而言,会涉及的是抚养费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是存在的。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关内容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4、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


·打官司自己家人可以当证人吗
      打官司自己家人可以当证人吗在法庭上自己的家人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律师么
      由于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高,因此很多时候涉及到打官司的情况下,往往都会选择委托律师来提供帮助。但其实在一些情况下,虽然要打官司但却不需要聘请律师的。那要是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律师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


·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起诉离婚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在现代生活中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随着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离婚当事人,都会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或者,由于不得已的原因,选择了诉讼离婚,那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五种夫妻破裂的情形,从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定事由很简单,只要当事人一方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老人可以争取孙子的抚养权吗
      当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通常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在一般情形下孩子的抚养权会首先考虑父母,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那么老人可以争取孙子的抚养权吗?我们接下来为您解答疑惑。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老人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老...


·协议离婚书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如果采用协议的方式离婚,双方会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对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子女的抚养权归谁这些问题作出处理。我们知道,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但离婚协议又有其特殊性,它受到法律保护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书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协议离婚书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


·起诉离婚怎么不能直接起诉对方?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来说,情况比协议离婚来说要复杂的多,诉讼离婚已经经过了协议离婚的过程,因为协议不成,所以想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等问题。那么起诉离婚怎么不能直接起诉对方? 一、诉讼离婚一方当事人不到庭的相关法律法规 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不到庭应诉,对于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


·起诉离婚缴纳多少费用?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是借助于公权力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此时自然也是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才行。那到底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缴纳多少费用呢?而要是当事人又委托了律师,还需要支付律师费,此时律师又是怎样收费的?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缴纳多少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