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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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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被人打伤住院,误工的日期怎么算?
      被人打伤住院的,误工费的支付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根据受害人受伤的程度按照以下的时间规定:   1、受害人致伤非持续性误工   如果属于这个情况,那么误工的时间将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比如不需要住院治疗的伤害,那么就根据相应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


·雇工致人损害案雇主赔偿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


·死亡抚恤金的性质及分割原则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发放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的金钱给付,不属于死者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 死亡抚恤金的性质之一,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应当兼顾全部或多数近亲属。死亡抚恤金的性质之二,是给予家属及生前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国家发放死亡抚恤金的初衷是为了救济死者亲属,为其提供物质帮助,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的丧失劳...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会员单...


·游客游玩受伤,景区能否以自甘风险不予赔偿?
      游乐园中一些新兴的娱乐项目,参与人员不可能全面了解该项目并有着完全符合上述要求的认知,同意游玩也不意味着甘于冒险、愿意承担摔伤的后果。若仅凭参与了该项目,便单纯认为游客默认明白此中风险及后果,对游客而言过于苛刻,况且自甘风险规则排除了活动组织者的适用。 对于危险娱乐项目经营者须履行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危险娱乐项目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应仅限于经营场所内设施符合标...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4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 91.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92.因自然原因引起险情的紧急避险致害补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93.见义勇为受到损害后的补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


·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谓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者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具有一次性、劳...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 50.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1.共同危险行为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孩子被几个玩伴的石头砸伤,应该告谁?
      1、可与加害人协商,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共同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   (2)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   (1)一旦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赔偿了全部损害,也就履行了全部义务,则...


·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中,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如何认定?
      很多打零工的人与老板之间并不会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当出现纠纷时,提供劳动者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关键是原被告之间是否成立个人劳务关系。个人劳务关系是指存在于自然人之间,提供劳务一方根据接受劳务一方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个人劳务关系形式灵活,且在日常生活中,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往往不会签订正式的...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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