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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书写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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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书写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有哪些内容?
  
  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发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项目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内容:
  
  1)闭路电视监控子系统;
  
  2)楼宇访客对讲子系统;
  
  3)电子门禁管理子系统;
  
  4)车辆出入口管理子系统;
  
  5)上述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
  
  4、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含风险;工程总价款计人民币
  
  ¥ 元(大写: );
  
  1)总价款中包含本合同工程有关的设备费、辅材费、人工费、机械台班费、安装调试费、系统调试费、人员培训、税金、风险等不可预见费用。(详见附件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造价清单)
  
  2)除甲方要求或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调整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
  
  5、施工配合使用费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由 方承担。
  
  第二条双方权责
  
  1、甲方权责
  
  1)为保证工程进展顺利,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委派 为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协调及相互配合、联络工作。
  
  2)审核乙方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设计方案,并提出相关意见;
  
  3)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施工需要的临时水、电接入点(接入点后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措施费用及水、电费用)、设备材料暂存库;
  
  4)负责协调处理好本工程与其他工程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5)负责按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及时按期支付合同款项,以便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6)及时对乙方进场的材料、设备给予质量验收,工程竣工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
  
  7)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审查乙方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图及报告;
  
  8)工程进行期间,如为配合进度或因施工需要,甲方认为须增加人工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立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相关增加的费用乙方自理不得要求加价。
  
  2、乙方权责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套;
  
  2) 为保证工程进展顺利,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及相互配合、联络工作;
  
  3) 乙方所雇佣之工人,必须具有相应工作技能;所雇佣工人的管理及给养等,均由乙方负责,并应约束工人遵纪守法及施工安全;
  
  4) 乙方须遵守安全防范系统的施工规范,对各类线缆的敷设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应满足工程质量;
  
  5) 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及防火,若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6) 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工地文明施工、安全保卫措施的相关规定,并参加甲方的工程协调会;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其他管线及建筑装修等的保护工作;
  
  8) 乙方须备有坚实脚架梯子等设备,供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督人员随时查验本工程所用;
  
  9) 施工期间,乙方须于工作地点设立合理防护措施,并于适当地点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倘因疏忽导致发生任何意外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应对施工范围进行质量预验收;施工期间及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有责任对产品实行安全保护,如产品遭受破坏、丢失,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 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给他人,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
  
  1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从整体工期出发所安排的施工流水段和施工流水顺序,接受甲方对施工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如施工质量不符要求,应及时无条件进行改正,直至达到要求;
  
  13) 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每日收工前清理施工范围现场;
  
  1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需提交本工程完整的各单个子系统工程和总体工程竣工图及内业资料、设备操作使用说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15) 负责对甲方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保证培训人员能独立操作及排查故障。
  
  第三条工 期
  
  1、开工日期:乙方接到甲方入场施工通知后需于 日内入场进行施工并起算开工日,暂定为 年 月 日;
  
  2、完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 日内完工;
  
  3、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及甲方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若未能在约定的竣工日期内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支付工期违约金人民币 元/天(大写: 元/天)。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
  
  2、在材料、设备进场时,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与材料、设备清单不相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并运至施工现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设备验收以乙方投标报价清单为准,并应与工程投标报价书设备清单中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厂家、产地一致,外国产品应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4、安装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检查、调试,并做好记录。因故变更的以签证单、变更通知书为准;
  
  5、工程施工中若有包括隐蔽工程、工序,乙方应在隐蔽工程、工序隐蔽之前,及时通知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查验,必要时需拍照留底备查;
  
  6、乙方必须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并达到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投标之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造成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设备和材料
  
  1、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应以投标时要求的厂家、品牌及型号为准,具体参照投标设备及材料清单(见附件);
  
  2、凡乙方认为设备或材料有更适合之产品可以替代,应以书面的形式呈报甲方批准;
  
  3、乙方采购之辅材、配件在施工前应通知甲方和监理给予检验。
  
  第六条培训、验收、保养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对本工程进行自验收,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工程验收,甲方应在乙方发出验收通知单后 个工作日内对本合同工程进行验收,甲方超出期限不作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系统质量、技术资料等;竣工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保证质量的保证书和保修服务承诺书。同时乙方应编制、提供与实际安装相符的竣工图 套(含电子档壹套)及相关竣工资料。若本工程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无偿返工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工程完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如下竣工资料(但不限于这些资料):
  
  1) 主要设备的系统原理图、功能说明;
  
  2) 系统测试报告;
  
  3) 主要设备的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4) 竣工图纸及相关的竣工资料;
  
  4、乙方提供24小时维修热线服务,电话: ;
  
  5、乙方对本工程在无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事件原因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火灾、海啸、政府行为、骚乱、罢工等),提供 年免费包修期(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包修期内,乙方在接受到甲方关于维护、维修电话、传真、信函要求时,必须在 小时内进行维护、维修。维护、维修的方式包括电话指导、传真说明、上门维护。包修期外及非包修范围内,乙方保证系统终身维修服务,并酌收维修材料费。
  
  6、乙方对该系统管理软件进行版本升级时,甲方可享受免费升级服务及技术培训;
  
  7、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指定的 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并能熟悉地操作方法。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验收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包修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包修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包修款不计利息;
  
  4、甲方与乙方约定以 方式支付各期款项。
  
  第八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
  
  1、按投标时施工方案中材料设备费、施工费等其它一切费用总价风险包干,不论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上升还是下跌,也不论工程质量和工程项目多计或少计,合同价款均不调整。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变更的理由和要求,并经乙方同意。乙方若无正当理由应按通知进行变更。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的设计变更通知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 变更后的系统设计方案
  
  2) 变更后的合同金额增减说明
  
  3) 变更后施工进度安排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变更的理由和要求,并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变更后的系统设计方案
  
  2)变更后的合同金额增减说明
  
  3)变更后施工进度安排
  
  4、发生本项第2、3条款规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书面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施工进度:
  
  1) 合同中已有实用于变更过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以此为基础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类似和实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合理变更价格报送甲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除上述2、3、4条外,不论任何理由和条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增加工程价款的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后,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未经双方同意,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
  
  2、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的违约金;
  
  3、因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乙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在乙方遵守合同按期竣工的情况下,甲方须按合同条款如期支付工程款项;若未能及时付款,则每延迟一天按所欠付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责任;
  
  5、工程施工时若发生乙方转包行为,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同时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承包权,另行选择施工队伍;
  
  6、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火灾、海啸、政府行为、骚乱、罢工等)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均应在条件允许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其造成的损失,经济损失的划分按有关规定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争议和管辖
  
  1、如因出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2、有关本合同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修改与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并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设备材料清单等,上述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效力同等;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包修期满付清余款后自行解除失效;
  
  6、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工程详细报价表(另附)
  
  综上所述,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的签订是在法律的监督下进行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也是工程能够顺利实施的法律保障,双方当事人在这个工程中都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承担自己的义务,这是法律赋予这份合同的当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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