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可以无法及时为员工发放工资待遇,其原因可以是由于银行无法受理相关业务,也可以由于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没有资金发放,相关情况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三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三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企业倒闭哺乳期员工赔偿?
      企业倒闭哺乳期员工赔偿?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孩子出生后,为了让其更好地成长,不少女性员工会选择哺乳,哺乳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收入受到影响,若是再遭遇企业倒闭,更是雪上加霜;作为企业,倒闭需处理很多事情,其中一项便是哺乳期员工的赔偿,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倒闭哺乳期员工赔偿应该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中对这种情况,又是如何解释的?为您解答。一、有关哺乳期的规定1、哺乳假:《...


·各省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每到夏季七八月份的时候很多城市的温度就会达到最高点,在这时候,高温补贴显得十分的必要,并且高温补贴是由各个省自主觉得如何发放的,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总额这一问题,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相关问题。 一、高温补贴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在日最高温度达到35度以上的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不含本数...


·事业单位合同工编外可以随时辞职吗?
      事业单位合同工编外可以随时辞职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编外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随便辞职。 合同工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且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内容规定了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所以不可以随便辞职,只有到期才可以辞职。而违约金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如果一方因个人原因解除...


·值班和加班的区别包括什么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
      值班和加班的区别包括什么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关于建筑行业常见的工作合同中包括了厂房工程的承包合同。厂房工程承包属于建筑行业的基础工作之一,目的是利用各行业的行业优势进行工程不同方面的承包作业活动。在现实工作情况中,交易双方应事先对承包项目进行商议,敲定合作细节,书写承包合同规范合作行为。那么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厂房...


·私企非工伤病假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私企非工伤病假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不可以,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


·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您都知道,如果存在工伤,不需要太过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等,因为用人单位会承担的,但是用人单位也并不是一味的承担所有的费用,具体应当承担的费用是有法律进行专门的规定的。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伤赔付范围的一些法律规定。 一、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1、医疗费: 元(依据发票,据实计算)(社保基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用人单位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计算方法: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再次,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单位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这里“经济补偿金标准”既不用分段计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劳动者可以先于单位协商...


·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什么手续
      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就连我国的国有企业,也已经打破了所谓的铁饭碗的制度,都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到期以后,结合实际情况再办理续签的。也就是说,在这期间,如果员工各种消极怠工的话,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甚至可以不续签。问题是即使不续签,也要正常的办理离职手续的。那么,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什么手续? 一、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什么手续? 1、提前...


·在我国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什么?
      工程的修建其实都是始于发包的,而且市场上的这些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对于投资者的发包的消息肯定也是非常关注的,投资人也是需要通过发包才能够筛选出对当前这项工程最为合适的承包者,对工程的质量,投资造价款等都是有积极影响的。接下来我们主要介绍的内容是在我国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在我国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哪些? 常见的工程发包方式有以下三种: 1、工程总包的方式 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