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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条件和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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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释的条件:

  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实质条件,犯罪分子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假释的考验期限: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45、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46、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应遵守哪些规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47、撤消假释的情况有哪些?撤消假释的后果如何?

  (1)假释犯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消假释,把前后两罪所判刑罚,按先减后加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2)在考验期内,发现假释犯还有漏罪,应当撤消假释,把原判刑罚与漏罪所判的刑罚,按先减后加的方式,实行数罪并罚。

  (3)假释犯在考验期内严重违法,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消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法执行制度。

    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作为假释罪犯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假释犯罪分子有法定收监执行刑法的情形,将撤销假释,从假释之日起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因此,假释犯罪...


·减刑的适用条件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


·保外就医如何申请,保外就医最长多少时间?
      

保外就医是暂时监外执行。一般有两种情况:①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②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


·减刑裁定的管辖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指减刑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

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监狱(管制、拘役、宣告缓刑假释的由公安机关执行),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期间,具备了“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或者具备了重大立功表现的规定之一,执行机关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整理核实证据,提出减刑...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77号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03年1月7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二OO三年四月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监狱提...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的活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一律在监狱内的会见场所进行。监狱应当为律师会见在押罪犯提供方便。

第三条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应当遵守监狱管理的有关规定。


·刑法中假释的规定
      
假释: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