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员工主动离职还会有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员工主动离职还会有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员工主动离职也是会有的,因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构成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可获得的工伤赔偿待遇。除此外,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员工本身就要在辞职后才能拿到的。二、失业金办理条件、申请程序和领取办法: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三、相关规定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综上所述,一次性的就业补助就是给受伤并残疾了的员工能够在离职之后还能拿到一笔钱作为重新找工作的资金,单位让员工受伤本身就有责任尽可能的补偿和帮助员工,员工自己想要离职并主动交了辞呈后也必须要将这些补偿如数的交到员工手中。
  
  
  


·拘役与工作有什么关系?
      拘役与工作有什么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不解除劳动合同,在以后的同事关系、上下级关机、升职加薪方面都可以受到影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对于准备或即将实习的大学生来说,现在社会的就业或实习实在是太难找了。因此,难得找到工作,管他是什么类型什么专业,能去工作就没其他要求了,所以有些企业想为省钱而不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最后,却害人又害己。今天,我们要跟您讨论的便是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一、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是违法的,按照法律条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列举好相关的证据,这种证据必须要非常的充足,比如说存在着工资卡,还有就是相关的银行转账的证明,等等这样的一种劳动关系的确定的时候,需要看一下是否符合法律当中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


·吊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吊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醒目包含的范围是很广的,涉及到很多领域,因此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当地经济的发展,一个质量不高的工程,若投入市场使用,早晚是会给人们的安全带来损伤的。吊顶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一种,吊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吊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吊顶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本章适用于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的...


·劳动法是如何计算加班费
      劳动法是如何计算加班费 一、劳动法是如何计算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二、值班费和加班费有什么区别 根据规定,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双休日单位安排加班的,应给予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则按照日...


·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的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的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


·约定劳动合同毁约赔偿具有法律效力吗?
      约定劳动合同毁约赔偿具有法律效力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符合《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约定予以保护,认定这一约定有效,约定违约金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二、劳动合同毁约怎么赔偿?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相关内容有哪些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相关内容有哪些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 1、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单件性、周期长且管理部门多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预决算在审计过程中不仅涉及建设单位,还要涉及负责项目审批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勘查、设计、购货、施工、监理等多个法人单位。而目前建设项目管理的招投标、施工、监理等方面都存在市场要素体系不健全,项目交易的方式、手...


·一、导游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一、导游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导游劳动合同包含的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1、...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如今很多工业产品的工序越来越多,对于一些复杂工序,工厂自身没有加工能力的话,会委托给其它工厂。在工业生产领域,委托加工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为了减少纠纷,双方会签署一份委托加工合同。那么委托加工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


·国有企业可以发加班工资吗?
      国有企业可以发加班工资吗?国家企业当然是发放加班工资的。发放加班费是劳动法的要求,是合法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