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聘用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什么区别?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聘用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什么区别?1.内容不同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聘用协议书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2.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a.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b.聘用协议书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3.法律责任后果不同a.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服务,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以上就是聘用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区别,具体情况下对于两种情况的认定应当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实际协议来处理,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履行各自的职责,如果一方在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国企员工醉驾入啥档案?
      国企员工醉驾入啥档案? 公民一生只有一个档案,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国企员工醉驾记录是不会入档的。 二、醉酒驾驶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规定,应付加班费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形是延时加班;第二种情形是双休日加班;第三种情形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对于上述三种的加班情况,法律规定的支付加班费的数额是不一样的。二、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第一步:确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计算原则为: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的身份和普通员工是不一样的,股东是属于公司的投资者,公司法当中对于股东的要求不一定股东就是属于公司内部相关人员的,有些股东可能是仅仅给公司投资并不具体参与公司的经营。不过有很多普通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


·工伤认定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怎么写
      一、工伤认定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怎么写? 工伤认定申请人是单位的,则工伤认定申请表里的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填写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申请人是个人的,则工伤认定申请表里的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填写本人。 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时间、事故时间、受伤害部...


·订立劳动合同分哪几种形式
      订立劳动合同分哪几种形式《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对书面形式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订立劳动合同需要具备什...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手指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1、三级: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2、四级: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3、五级: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4、六级: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尽管说建筑工程在修建的时候,对于发包方和建筑方来说会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但是对承包方来说并不是说签订合同以后就可以一本无忧了,在某些情况下工程在修建过程当中,还是会面临一定的风险,需要承包方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①支付工程款风险 在拖欠工程款初期,除催讨外,应...


·水利工程质量检技术适用于哪些单位?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是对水利工程实体及其使用原料等各部件进行检测,已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施工方应该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技术适用于哪些单位?质检内容包括什么?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技术适用于哪些单位? 主要适用于施工、监理、检测单位、项目法人以及质量监督单位。 二、质检内容包括什么? 1、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


·之前没签劳动合同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之前没签劳动合同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如果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你是因为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的; 如果你公司的行为有违法劳动法第38条中的其中一种,你可以以其中的一条为理由,给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样你就可以有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6岁童工不签合同是违法行为吗
      16岁童工不签合同是违法行为吗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年满16岁员工可以签定劳动合同。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年满16周岁不属于童工,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1、三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