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家隔离公司会开除员工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家隔离公司会开除员工吗?在家隔离公司不可以开除员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有关法律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还明确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疫情导致员工无法上班,必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如果涉及到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员工的,是需要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来进行赔偿的,有异议的劳动者也可以提出仲裁处理。
  
  
  


·员工不接受调岗可以辞退么
      员工不接受调岗可以辞退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


·律师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律师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按照律师平时工作的一个获得收入状况来进行赔偿,律师是服务行业的一种,那么律师的误工费会按照服务行业相关的工种的误工费计算。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误工费...


·春节加班工资按底薪算吗?
      春节加班工资按底薪算吗??一、春节加班工资按底薪算吗?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加班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的底薪来计算的。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根据国务院对法定节假日的规定,春节放假期间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其余4天属于...


·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工程质量想必您都不陌生。工程质量如果发生了问题,就是我们常说的豆腐渣工程,所造成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在生活中,各单位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把关还是比较严格的。可是,总有一些建筑工程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再投入使用后,会发生一些质量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处罚的规定是什么的详细资料。 一、发生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 ...


·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如何进行?
      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如何进行?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和用人单位首先进行一个洽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怎么赔偿
      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也有不续签的情况下,此时可能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该如何赔偿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采用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第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内的;(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


·员工被羁押社保公积金还需要继续缴纳吗
      员工被羁押社保公积金还需要继续缴纳吗?员工被羁押社保公积金可以暂停缴纳。在羁押期间可以暂停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被羁押的员工经人民法院的审判确定有罪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质量永远是衡量建筑工程好坏的第一标准
      质量永远是衡量建筑工程好坏的第一标准。为了确保服役期内的质量,都会有一定期限的保修期。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房屋质量问题保修期是如何规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房屋质量保修期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二、房屋质量保修...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


·工程招标投标具有哪些特征?
      (1)工程招投标行为主体的经济性。工程招投标中最重要的两个行为主体就是招标人和投标人。招标人的最大和最终利益是期望在未来能获得一个符合功能要求的建设工程产品。因此,他招标的目的是选择到一家报价合理、实施方案可行、最大程度令其满意的承包商。投标人的最终利益是从所有投标人的竞争中胜出成为中标人,并通过承接该工程获得尽可能高的利润回报。在这一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之间的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