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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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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 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过这个法定时效申诉的就不一定能立案复查;还有依照部门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申诉,不得 以申诉为借口到司法机关无理缠诉或越级申诉。

     (2)必须按决定的方式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出具申诉书,并附原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的副本或复制件;委托他人申诉的要有委托书等。

     (3)不得因提出申诉而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4)必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申诉人不得以判决、裁定或决定不公受冤、执法人员徇私枉法为由,滥用申诉权,无理取闹,妨碍公务,或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
2。提起的主体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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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1、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

    (1)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再审。根据诉讼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接到院长提交的案件后,应进行讨论,并依法作出是否 再审的决定。一旦作出决定再审,即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申诉审查处理
      受理和审查申诉,是发现错案的重要途径。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已经发 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其他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复查纠正的意见。1980年中级法院成立刑事审判第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或建立申诉复查组,或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申诉案件。处...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作用

  (一)审判监督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
而只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裁定,确实需要再审时所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有如下特点:

  (1)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


·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 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过这个法定时效申诉的就不一定能立案复查;还有依照部门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申诉,不得 以申诉为...


·重新审判的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 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 决、裁定。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遵循的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权限
      

(一)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119)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 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 (94)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


·什么是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


·法律对重新审判的程序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 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 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八届 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1996年我国修正制定了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在审判监督体制上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与 1979年的刑诉法相比较,现行刑事诉讼法在以下几方面作了修改和补充:(1)申诉的适格成员改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2)补充了人民法 院对申诉重审的具体条件:第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的;第二,...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具备法定的理由才能提起。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包括: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对案件的正确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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