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怎么办?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任何公司都是有存续期限的,一般来说,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则不能再营业,除非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续期请求,且,该请求需要在营业期限届满,但是还未满时提出,若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仍营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一、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怎么办?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应该进入清算程序。二、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由公司承担一般情况下,公司营业期届满都会有两种后果,一是依法解散,经过相应的清算程度后,解散公司,二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存续经营。在实践中,不管是依法解散,还是决议存续经营,在营业其届满后,公司都不会停止经营,通常都会继续经营,等待进入依法解散程序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为这期间,公司停止经营,对公司股东、公司员工,乃至社会而言,都意味着损失和浪费。公司在这期间继续经营的后果,仍然由公司承担。公司营业期届满,不代表公司的民事(法人)资格,就已经消灭,在工商主管部门撤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前,公司的经营资格已归于消灭,但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在此情况下公司因经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仍应以公司名义承担。但需要注意的是,对某些公司或个体工商,在营业期届满后,未在合理期限内依法注销或依法办理存续手续,继续长时间经营的,一经工商行政机关查获,需要被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届时公司股东或负责人需要受到相应刑事处罚。因此,尽管公司经营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一般由公司承担,但是这毕竟不是合法的事情,建议尽快办理存续手续,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要是对营业期届满依然存有疑问,最好向专业公司法律师咨询,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且未提出续期请求,故而此时只能进入清算程序,若公司此时依旧营业,被公司登记机关查获,会被责令关闭,且同时需要缴纳罚金。若不接受处罚的,则公司法人会被吊销。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公司,企业也为了更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公司,企业也为了更好的留住人才和保证员工的生活情况为其提供保险,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是,不同地区的要交纳金额也是有差别的。那么厦门五险一金缴交比例是什么呢?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厦门“五险”基数与缴纳比例1、五险定义: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简称“社保”。2、养老、医疗和生育保...


·分公司可以直接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直接签合同吗? 一、分公司可以直接签合同吗? 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


·如何更换公司法人是怎么规定
      如何更换公司法人是怎么规定的 更换公司法人对于公司来说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公司法人还占的有公司的股份,这种情况下,在进行变更公司法人的时候,所面临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但是无论如何,公司法人变更是需要按照我规定的流程来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如何更换公司法人是怎么规定的? 一、如何更换公司法人是怎么规定的? 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


·企业注册资本怎么确定?
      企业注册资本怎么确定?根据相关公司的性质来进行相关判断。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500万元限制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资本要求2006年版《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股权转让后增值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股权转让后增值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一、股权转让后增值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是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


·无证驾驶肇事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强险保险人承担的是无过错的赔偿责任,其突破一般保险赔偿责任理论,与一般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不同的是,其对违法情形下的损害仍然予以赔尝,因此,对于无证驾驶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强调的是,此时的赔偿仅针对...


·法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概念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总是让人混淆不清甚至让人觉得不是指同一个人就是内容差不多,但是填报时候还是区分的,毕竟不一样。那么法人,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概念和具体解释都是什么我们来下面详细了解一下。 一、法人 法人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其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公司融资有哪些
      公司融资有哪些风险点有哪些?公司融资主要目的就是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因为融资之后可以得到很多的资金来保障自己公司的正常运营,但是再融资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风险,这个风险有时候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那公司融资有哪些风险点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1、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2、道德风险,主要是指融资...


·公司被央企收购福利会提升吗
      公司被收购后,原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原劳动合同由收购方继续履行,所以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是不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


·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一、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


·企业倒闭补偿标准基数是多少
      企业倒闭补偿标准基数是多少?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出现,企业间的竞争力也随之增大。不少的企业因为自身和外界的原因而倒闭,对于员工来说,这就是失业的开始。因此,公司倒闭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这时,最让员工关注的问题就是赔偿的数额了。在这里,就来解答一下“企业倒闭补偿标准基数是多少?”。 企业倒闭补偿标准基数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