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公司,企业也为了更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公司,企业也为了更好的留住人才和保证员工的生活情况为其提供保险,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是,不同地区的要交纳金额也是有差别的。那么厦门五险一金缴交比例是什么呢?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厦门“五险”基数与缴纳比例1、五险定义: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简称“社保”。2、养老、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以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超过300%的按300%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以该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参加失业保险费的本市户籍职工、按本市标准缴费的职工和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外来工及港澳台外来工缴纳养老、失业保险,其缴费基数以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为标准。二、社保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14%、个人缴8%。2、医疗保险: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外来员工:单位缴纳4%,个人缴纳2%。3、失业保险:本市户籍职工以及在厦的铁路系统员工: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外来员工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按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标准缴纳。4、工伤保险: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以职工个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行业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在异地就业的本市户籍人员由就职企业向当地社保征收部门缴纳工伤保险。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厦府〔
  2005〕356号)及费率调整的规定缴费。市事业单位(指财政补助经费、经费自给及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比率由单位缴纳。5、生育保险:按0.8%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通过我们的介绍。对于厦门五险一金缴交比例这个问题你是否已经有所了解了呢?在面对这个问题时,在厦门有本地人和外地人在缴纳方式上的差别。要注意此差别以免影响到缴纳。同时要了解各个保险的缴纳比例更好的调整。总体还是由当地的法律规定的。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多少钱才行?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多少钱才行?我们知道,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一、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


·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如果存在着多缴纳税收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退税,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是因人而异的,需要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计算。申请退税的常见情形主要有七项: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


·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


·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
      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当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包括了一定的期限,在此期限之内,双方才存在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很多人会疑惑,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怎样的年限对自己更有利?在这里,我们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解答这一问题。一、劳动合同期限的作用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流程是怎样的? 一、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公司变更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该如何计算确认 一、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该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该如何计算确认 一、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该如何计算 就税法的一般原理而言,股权转让与其他财产转让一样,其收益的性质属于资本利得。资本利得的计税基础为转让财产所获得的收入与被转让财产的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 套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表述方式,股权转让所得为企业“转让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或者“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 但是,股权...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程序具体办法是什么?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程序具体办法是什么? 当代社会,乡镇集体企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是可以经常看到的,但是政府对乡镇集体企业的政策会发生一定的改变,最近几年来乡镇集体企业正在进行改制,比如说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程序具体办法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乡镇企业改制后土地资产处置的具体办法: (一)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 (1)企业改制采取...


·公司的实收资本超注册资本20%可以吗?
      公司的实收资本超注册资本20%可以吗? 一、公司的实收资本超注册资本20%可以吗? 是可以的,因为公司的实收资本就是公司的股东实际投资的资本总额,一般是与注册资本相等的,但是也可以多于注册资本额。 二、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的区别是什么? (一)金额上一致,但是两个概念 注册资本是工商管理的术语,是法律上对公司注册的登记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对企...


·空壳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空壳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空壳公司没有任命第一董事长,也没有投资者购买股权,所以不会有经营和股权纠纷,但有公章等法律要求的文件,就等待他人购买,所以空壳公司也叫现成公司。他法人的变更流程和普通公司是相似的,所以空壳公司法人变更流程和所需材料在下述内容中,我们详细解答。 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 章程修正案 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对新法人的任职...


·私募基金公司跑路怎么办?
      私募基金公司跑路怎么办? 一、私募基金跑路的维权 1、综述 投资者购买了失联、跑路的私募公司产品时,该如何追讨、维权?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王向宇律师从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王律师表示,谈到维权,投资者需要先明确自己的权益是不是真的受到了侵害?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失联私募机构最新情况及拟公示第六批失联私募机构的公告》,只是一个疑似的名单。况且,失联不意味着侵权。 2、权...


·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 一、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
      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 一、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 董事长必须是董事。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