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罚款是怎样规定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罚款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一些诉讼活动当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证据可以支持整个案件的一些诉讼请求,从而是一方当事人获得胜利。这样的现实生活当中,在很多诉讼活动当中确实存在着伪造证据的情况。很多人想了解。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罚款是怎样规定的?
  
  一、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罚款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案件中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她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其既可以表现为体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既可以是在诉讼中,有时也可以是在诉讼前。所谓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所谓伪造,是指编造、制定实际根本不存在的证据或者将现存证据加以篡改、歪曲、加工、整理以违背事实真相。
  
  本罪为情节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渭情节严重,则主要是指动机卑劣的:多次进行帮助的;帮助重大案件的当事人的;因其帮助行为导致诉讼活动无法进行、中止的;造成错案的;影响恶劣的;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的是民事诉讼,如果伪造正确的话是需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处罚的,如果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话,那么就会进行罚款,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将有可能构成刑事方面的犯罪。
  
  


·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办
      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办?1、协商处理。2、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3、向法院起诉处理。二、老赖拒不执行判决会有什么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债权人对隐名股东的追偿怎么处理?
      债权人对隐名股东的追偿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起诉隐名股权的公司,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处理,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怎么办?
      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怎么办? 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的办法具体如下: 1、诉前财产保全 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


·如果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打欠条,但是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借款事实,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采纳相关的证据的,就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另外,如果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


·债权纠纷要在什么时候起诉
      债权纠纷要在什么时候起诉 一、债权纠纷要在什么时候起诉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


·根据法律规定拖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拖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拖欠钱一直不还在搜集充分的证据之后,向法院进行诉讼,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建议:(一)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二)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这种方法要看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内容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内容是什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种与股权相联的债券,其持有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债券按既定的转换价格和转换比率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如果持有人放弃 转换的权利,公司必须在债券到期时偿还本金。 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将股权和...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 大家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 您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再签订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就可以使债权债务发生转移。但是,你知道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吗?我们提供了一篇范本,供你作为参考。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范本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股东贷款也就是股东借公司名义进行的贷
      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股东贷款也就是股东借公司名义进行的贷款,贷款的利息是贷款人进行约定的,通常就是银行,因为很多时候股东都是找银行进行贷款,那么这个贷款的利息是怎么约定,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股东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进行约定,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贷款利率。 一、股东贷款有关法律规定:...


·借据和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
      借据和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在向亲戚朋友借款时,我们要出具借条或借据,来作为借款的凭证。正确书写借条和借据的格式,详细书写借条和借据的内容,不仅能够防止纠纷的产生,更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今天,我们就跟您分享几篇借条借据的格式和范文。 一、借条和借据的格式 借条和借据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借条和借据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


·拖欠货款纠纷案例处理
      拖欠货款纠纷案例处理大多数的情况下拖欠货款纠纷案例一般是发生在自己的朋友和公司的同事之间的,在贷款给对方的时候都是你想的反正是自己的朋友身边的人不用担心,但是难免会发生对方就是没钱拖欠您的贷款的时候了,其实对于这种纠纷您还是有很多方式处理的。拖欠货款纠纷案例处理方式(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