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法律形态选择的常见法律风险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盲目选择公司形态的法律风险
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这对于多数的投资者无疑是具有诱惑力的,实践中在不了解公司的其他弊端情况下,盲目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大量存在。
1、资金不足的法律风险。2、特定项目周期与公司存续矛盾的法律风险。3、缺乏法定人数的法律风险。
(二)合伙企业合伙人选择的法律风险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往往私交较好,从企业发展需要角度考虑不足。一些人甚至认为自己办企业赚钱,应该让自己的亲戚朋友都沾光,将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都列为合伙人。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所有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三)盲目建立股份公司的法律风险
企业上市是一种有效的融资途径,在企业发展并不缺乏资金的情况下,盲目改股份制上市必然给企业增加法律风险。公司在严格的监督之下,不规范操作产生的法律风险更容易转化为法律危机,公司识别法律风险和采取相应措施的时间更为紧迫,因此法律风险程度明显增大。


·经理的设置及法律风险
      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的,负责组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公司常设业务执行机关。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不同,经理机构不是会议形式的机关,其行为不需要通过会议以多数原则形成意志和决议。
在现代,“强管理者、弱所有者”已成为一种基本格局。经理比股东更了解公司情况,而其利益与股东并不一致,为有效控制经理滥用权力,经济学创造了多样的考核方法,这些方法的实现最终都需要企业管理制度和激励合...


·隐名出资及法律风险
      1、隐名出资人基本法律风险
公司中的隐名出资是指一方(隐名出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却为他人(显名出资人)的法律现象。隐名出资人实际认缴企业出资,但企业实际的出资认购人与公开登记的出资人不一致。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出资人,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为显名出资人。
实践中,隐名出资人既有公...


·组织机构设置及法律风险
      公司组织机构是公司存在和运行的制度体现与保障,是公司成为法人组织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司实现有效治理的基础。公司组织机构通常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与代表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构成,每一机构执掌公司不同的权力,从而在合作与制衡中实现公司的运行。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及各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和有效率,直接关系着公司治理的效果。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基本框架通常由法律直接...


·在公司名称的选定上注意考虑商号与商标的统一
      商号,是指一个企业的字号。企业的名称中包含着商号。商号在企业名称中的作用,是彰显企业的独特性,以使企业与其他企业相区分。商标,是指产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的作用,是以一定的外部标记来区分产品或服务。可以这样说,商号是企业的名字,而商标则是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名字。商号和商标的共同作用,都在于为客户提供识别标记,引导消费者的选择,扩大自己的市场优势,为企业管理和经营服务。 ...


·投资连锁加盟或者特许经营如何规避风险?
      投资者在确定了加入连锁行业时,应该如何尽量避免风险呢?
    首先、要对自己进行正确的衡量和评价。加盟者要经营一项新的事业,特别是一些从来没有做过老板的人,在投资加盟一个连锁系统时,首先应对自己有一个基本的评价。 目前连锁加盟项目种类很多,其中难免良莠不齐,有些特许经营商急功近利,就只想赚加盟费,只看重连锁加盟店的发展数量,不在乎加盟者...


·企业在设立时法律形态选择的因素考虑
      

(1)投资者的责任
如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不会让股东其他资产抵债;而承担无限责任的私营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一旦经营有闪失,不但个人资产要用于抵债,而且合伙人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设立的条件、程序和费用
例如,相对而言,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较为宽松,设立程序较为简单,费用低廉;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严格的设立条...


·合伙协议条款法律风险
      合伙协议内容丰富,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协议制定的不够周祥,必然为合伙企业将来的运作留下法律风险。 (1)合伙财产条款的法律风险 合伙出资形式多样,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及劳务出资,各种出资形式所产生的财产权利并不相同,合伙协议应当就不同的出资有不同的约定。 首先,合伙财产归属的约定,通常提到合伙财产时,多数人都简单地认为属于合伙人共有,...


·章程的制订及其内容应当重视,而不应忽略
      章程是公司运营的自治法,在公司事项的审判和仲裁中,章程具有适用顺序优先的地位。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员工均应遵循。设立章程建议在工商机关所提供的文本基础上,结合自身具体情况修订为宜,因为示范文本只是一个框架式的,较为简单,其操作性不强,在公司运行遇到问题,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时、在股东间矛盾时、董事与经理矛盾时缺乏依据。章程修订建议由专业人员来进行,或许由律师参与更为妥当。...


·股权出资告知承诺书
      本人(单位)申请以       (股权公司)的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经仔细阅读本告知承诺书内容后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系本人(单位)在股权公司享有完全所有权的股权,不存在权利负担。不属...


·如何保护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基于“创投模式”的公司控制权主要是对创始人来说的,由于投资人进入而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其实损害的是创业者和投资人双方的利益,如何保护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呢? 1. 公司初始股权结构的设计 创业之初,如果只有一个股东,即可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0%拥有股权。如果是2个或以上股东一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2人持股比例尽量避免 50%:50%,3人尽量避免3...


·公司设立时的注意事项
      公司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微观基础,设立中应注意: 
1、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设立要件进行;
《公司法》规定了中国公司设立的严格的制度。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使公司成立,但须满足《公司法》第19条和第73条规定的条件,包括"人"、"物"、"行为"和"组织"等方面的要件:
(1)设立人应符合法定人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应由50个以下股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