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二手房可以买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哪些二手房可以买
  
  1、商品房
  
  商品房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的房屋,能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2、经济适用住房
  
  所谓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无偿划拨土地,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由于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给中低收人家庭的政策性住房,对其购买对象有严格限制。因此,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二次转让也有着诸多限制。
  
  3、房改房
  
  房改房又称已购公有住房,是指按房改政策的规定,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及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售房单位给予一定折扣,职工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含标准优惠价)购买的单位的公有住房。房改房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
  
  4、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俗称“两限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商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购房条件为3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的家庭。
  
  二、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查询房屋产权是否合法
  
  查询房屋的权属,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看房屋产权是否合法。通常来说,买房应该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为了防止有的卖房人伪造假产权证,还有必要到房地产交易市场查验房产证的真实性以及产权记录。两相对照,才能清楚地知道该房的一切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确认产权的真实性,要查验产权证的正本,房屋所有权的状况,若是共有,在“房主”一项会有显示,且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都有记录,防止无权的人或者是部分产权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
  
  如果是夫妻或家庭成员共有的,或继承人共有的房屋,那么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共同签订。
  
  2、“特殊”房源更应详查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除了拥有正常产权的房屋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房屋。这类房源包括军产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即地产房)等。此类房源一般价格会比正常产权的房源低一些,尤其是使用权房,由于建筑年代较长,通常所处的地段非常好,生活非常便利。但这样的房源存在的问题也会较多。
  
  目前市场上交易较多的是使用权房。使用权房产权不归个人,但目前经过一定程序可以买卖。其产权归属可分为两种:单位产权和房管所产权。前者大多是原产权单位按照旧有政策,以福利分房的形式分给职工居住使用。对于这类使用权房,买方应询问原产权单位意见。
  
  3、查询房屋的“他项权”
  
  产权记录只是一些基本信息,无法提供房源所有权是否已“作嫁于人”。此时,就需要查询房屋的“他项权”。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不过,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是无法查询到房源债务负担状况的,诸如此房是否有租赁债务等,则必须查验租约以及有关的证明文件。如果买房时,房主与第三人还存在着租赁关系,在此情况下,买受人虽然能取得房屋产权,却有可能因租赁期未满而无法入住;或买卖合同可能因为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而被撤销,从而陷入诉讼纠纷之中。
  
  通过上文的讲述,相信您应该已经了解了,在实践中哪些二手房是可以购买的,且在买时要注意什么。但同时,您还需要注意有关购房物业的相关问题。如果您对该类问题不是很了解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详细的解说。
  
  


·现在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
      现在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往往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的,就需要购房者实际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当然,银行方面也是会对购房者的条件作出审查,这就意味着可能会出现不批房贷的情况。那一般买房子贷款下不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我国法律上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


·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样处理
      进行房屋买卖的,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当事人会先约定一个定金,而日后要是产生纠纷的话,则就可以对之前约定的定金作出处理。那么通常情况下,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样处理 1、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我国合同法第 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


·房屋份额确定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法院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个人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个人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个人购房协议有可能是无效的,需要根据没有房产证的原因分析: 一)因法律法规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子不能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为这些房子本身产权权属存在瑕疵,抑或违法违规。未依法登记权属证书的房屋不能进行上市交易,不能抵押、继承、赠与,也不受法...


·一个房屋可以办多次抵押吗
      一个房屋可以办多次抵押吗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小产权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小产权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根据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


·存量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存量房合同丢失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


·买预售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买预售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买预售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预售的程序如下: ...


·有债务问题离婚能保住房子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子是婚后财产的,所负的债务离婚时,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按照个人债务划分,那么房子是可能保住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


·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
      如今不管购买什么东西,基本上都是涉及到纳税问题,尤其是在买卖一些价值较大的物品,如二手房。但是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我们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 当事人在买卖二手房时需要交纳印花税(包括交易印花税、房产证印花税)、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等。有时候算下来,这些纳税额也不是个小数目,所以不少当事人就...


·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是人身中大事之一,那么买房费用对于广大老百姓都是一笔天文数字,甚至买房首付都是跟家里的亲戚朋友借来的。买房最重要的是签订买卖合同,那么一起来了解一下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应该注意什么。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首先您应该注意的是合同条款,是否公平,还应该考察开发商的资质等。1、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应该注意什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较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