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不管有钱没钱,很多子女难免会偷偷的计算爸妈死后给自己留下多少钱,可有时候继承的时间并不能简单的确定,比如父母失踪了就不好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那到底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
  一般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在继承开始之前,是一种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权利,只有继承开始时,继承权才由不确定的状态转化为现实可行的状态,未丧失、放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才有资格实际参加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继承开始的时间,也是确定遗产的范围及其数额的时间界限。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参与继承的人,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必须是继承开始时生存的人(包括胎儿)。除被继承人的子女外,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的.该继承人没有继承权。继承权纠纷提出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权保护的最长时效是20年,从继承开始时起算,超过此期限的,继承人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犯的,也丧失司法保护的“胜诉权”。
  二、遗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在分割遗产时,各继承人除严格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优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提倡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处分的遗产。
  (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三)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实践中兄弟姐妹之间因争夺遗产而闹上法庭的比比皆是,为了避免遗产分割不均带来麻烦,最好先立遗嘱来分配自己死后的财产。至于继承遗产的时候,该怎么确定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我们已经做出了讲解,


·侄子和外甥哪个有继承权?
      侄子和外甥哪个有继承权?侄子和外甥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才具备继承权,也可能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


·一、夫妻遗产继承公证费要给多少?
      一、夫妻遗产继承公证费要给多少?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200万元至500万元...


·被继承人去世后公证遗嘱效力最优先吗
      被继承人去世后公证遗嘱效力最优先吗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公证遗嘱效力最优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遗产后再婚,对所继承遗产是否具有处分权?
      据《民法典》第1157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夫妻任何一方死亡,另一方均具有再婚的权利。原因在于,自然人死亡的,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其他人与其的身份关系也告终止。因此,夫妻关系随着一方的死亡也就消灭了,在世一方有权再婚,与其他人缔结新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自主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其次,在世的配偶一...


·一、老丈人可继承女婿遗产吗?
      一、老丈人可继承女婿遗产吗? 老丈人不一定可以继承女婿遗产,老丈人不是法定继承人,除非女婿有遗嘱,遗产由老丈人继承的,否则老丈人没有继承权。 如果老丈人没有其他子女、没有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女婿生活的,可以要求适当分得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


·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继承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遗产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原则上应当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父母去世了遗产谁继承?
      一、父母去世了遗产谁继承? 父母去世了按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继承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派出所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办
      因为各种原因派出所不给你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派出所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办?遇到这个问题时,首先你要满足法定继承人的条件,派出所才会给予你相关证明,下文是我们对法定继承人证明的一些相关见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派出所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办 派出所一般不会无缘无故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你没有满足继承条件,没有满足继承条件主要原因是:...


·一、婚后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特别说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而并非是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法律的这一规定与很多人自以为是的想法并不一致,故若这些人身故后,其遗产处理将极可能与其本人意愿相距甚远,从而使其因对法律的误解而丧...


·放弃继承权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无效的情况有哪些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遗产分割后放弃是放弃的所有权,如果放弃继承权致使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也属于放弃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又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继...


·新婚姻法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
      虽然结婚看似简单的一件事,相关法律却对婚后夫妻间的义务有所规定,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配偶可以继承另一方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都为保障婚后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民法典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民法典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民法典》作为专门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对配偶继承权的实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