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死刑复核时间是多久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我国法律中规定,只有中级及其以上的人民法院,才能对罪犯判处死刑。当然死刑里面存在一种特殊的制定,那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时罪犯最终可能还死不到。如果是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话,也需要上报经过复核之后,最终才会对罪犯执行死刑。那一般死刑复核时间是多久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般死刑复核时间是多久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死刑复核制度是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和核准的制度,包括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核准。死刑复核制度具体表现为死刑复核程序,内容包括死刑案件的报请复核、复核和核准等。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再清楚的事实也可能发生认定上的错误;如果确属冤案,案件拖得越久,越有可能最终水落石出;而一旦核准,将无可挽回。最终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裁定也将是最审慎的决定。死刑复核程序就是慎杀政策的体现,死刑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晚一日核准,被告人就多一分生存的希望。对于死刑复核程序不设置期限,不存在侵犯人权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据相关律师统计,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死刑复核的步骤包括什么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其实我国暂时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毕竟死刑符合属于一个特殊的程序,而最终的结果也与罪犯的生命权相关,所以需要谨慎来符合处理。从司法实务中来看,对死刑案件进行符合的,至少都是在2个月以上,当然甚至有的案件会符合数年之久。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我想咨询盗窃初犯者能判缓刑吗
      ?前段时间聚餐,朋友向我咨询了一些法律方面的小问题,其中有一个朋友说自己的邻居因为盗窃罪入狱,但又是初犯,所以想问我能不能判缓刑。其实一少部分人盗窃的原因主要是在经济生活上遇到了些困难,所以才会一时糊涂做出这样的事情,对于盗窃属于初犯。并且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之后,罪犯自己也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犯了很严重的错误,所以才希望希望法律能够给自己一次改过自新机会。对于这种问题,我通过法...


·入室抢劫量刑是什么,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和平年代,但是社会仍有很多不安定的因素的产生。比如盗窃,抢劫,相对严重的还有入室抢劫。我们都在疑惑,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办。我们该如何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带您聊聊入室抢劫量刑的相关知识。我们期待此次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详情请继续向下阅读。 一、入室抢劫的定义 1、入户抢劫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


·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又出售定什么罪
      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又出售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虽然走私和出售是不同的犯罪。但是,对行为人既走私又出售的,二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本着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按照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按“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处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包括哪些方式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包括哪些方式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包括哪些方式? (一)自行辩护 (二)委托辩护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


·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认定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


·招摇撞骗罪的定义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定义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罪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二、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


·犯罪分子图片侵权属于什么罪?
      犯罪分子图片侵权属于什么罪?犯罪分子图片侵权属于侵犯著作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怎么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怎么执行?我国的诉讼案件一般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类,而在司法实践中,诉讼案件的类型往往是这三种类型的交织,所以审理时间较长。在法院判决后,不服从的当事人还会拒不执行。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怎么执行? 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方法: 一、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


·犯罪预备的主观是怎么要求的
      犯罪预备的主观是怎么要求的(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