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刑法法条都有哪些规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诈骗罪是以非法手段对被害人实施的骗取金钱占为己有的一种犯罪案件,在我国较为常见的一类经济和刑事案件。相关受害人除了受到经济上的损失,自身的合法权益也随之受到伤害。那诈骗罪刑法法条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诈骗罪刑法法条都有哪些规定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五条 【信用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第二百条 【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我国的社会诈骗案件进行总结和归类,详细的说明了这类案件的犯罪后收到的惩罚。这类案件不管是以金钱为目的的犯罪,还对我国的税收进行了相关的犯罪行为。也对我国的妇女进行了骗财骗色,我国法律都予以严惩。
  
  


·管制与缓刑区别主要是什么
      管制与缓刑区别主要是什么(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


·构成失火罪该怎么进行处罚?
      失火罪与放火罪不同,虽然都是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前者属于过失性犯罪,而后者则是故意犯罪,《刑法》在对这两个法律的量刑规定上面也是不同的,很显然对失火罪的处罚是要轻与放火罪的。那现实中,构成失火罪该怎么进行处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失火罪该怎么进行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在失火...


·是否存在聚众斗殴罪未遂
      关于聚众斗殴罪未遂,在理论上存在许多争议。有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那么其完成整个聚众斗殴的行为才构成既遂,因意志以外原因终止则未遂。另有观点认为聚众斗殴为举动犯,那么聚众为预备行为,斗殴行为一经实施即既遂,因此不可能出现未遂。那么是否存在聚众斗殴罪未遂呢,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聚众斗殴属于行为犯,存在未遂。 从聚众斗殴罪的行为特征和对犯罪客体侵犯的情况来看,聚众斗...


·明确集资诈骗罪一般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诈骗分为很多种且在社会上层出不穷,其中集资诈骗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为了更好的预防集资诈骗的发生,我们必须明确集资诈骗特征。此外我们必须了解的是集资诈骗罪一般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一般担保人在集资过程中是尤其重要的。今天我们将为您解析如果发生了集资诈骗,那么一般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一、借款人构成集资诈骗、非法集资罪,担保人是否免除担保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我国民间借纠纷案...


·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吸毒贩毒行为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通常在一起贩毒案件中有多位犯罪嫌疑人,如果经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活动供认不讳,那么就要按照刑法进行严肃处理。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出庭作证申请书怎么写其具体内容需要包括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交法院的名称,并且需要申请人也就是办理该案件的律师签名和申请时间,在最后应该附上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在这过程中需本着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1、申请人申请人必须是代理该案件的律师,需具有律师资格证,在申请人这一项中应标明申请人的姓名,所在律所的名称;2、请求事项请求事...


·故意犯罪构成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一帮犯罪与故意犯罪是存在较大的差别的。并且一般犯罪与故意犯罪不仅仅是所判的罪行不一样。其实两者所适用的法律条文也是不一样的。对于一般犯罪我们都有所了解,那对于故意犯罪构成的构成因素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做了以下介绍。 审查起诉中,犯罪故意如何认定1、对犯罪故意要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来把握。2、对“目的犯”的特定目的可从其客观行为判断。 3、对特定犯罪对象认识是否“明知”...


·网络诈骗如何报警立案?犯罪主体有哪些?
      网络诈骗如何报警立案?犯罪主体有哪些? 在现在的一个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诈骗方式也随之更新,互联网的使用使得互联网诈骗层出不穷,网络诈骗金额也越来越高,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在被网络诈骗的时候,合法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网络诈骗如何报警立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网络诈骗如何报警立案? 应该要去当地公安局进行报警,如果不立案应该有下面四个办法 ...


·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徒刑吗
      要是行为人在犯罪的时候尚未满18周岁的话,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对行为人量刑处罚的时候是一定不能判处死刑的,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徒刑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徒刑吗未成年人能否适用无期徒刑的问题,实际上在旧刑法的时代已经得到了解决。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1991年《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所...


·刑事案件委托辩护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案件委托辩护协议的内容有哪些?1、律师事物所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第审辩护人,依法出庭辩护。2、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委托应向律师事物所支付辩护费人民币元整。3、本委托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审终结时止。4、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5、被告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否则辩护律师有权...


·批捕后的无罪可以进行释放吗
      批捕后的无罪可以进行释放吗 可以进行无罪释放。 免予刑事处罚与无罪判决的区别 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如上所述,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一个是实体法,一个为程序法。 二、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 从《刑法》第三十七条我们可以知道,免予刑事处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