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近几年,建筑工程施工问题频发,使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近几年,建筑工程施工问题频发,使得您意识到加强建筑工程监理的重要性,它能够促进我国建筑开发业健康发展,减少建筑工程施工问题,建造出合格的建筑物。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都包含了哪些?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
  
  一、总 则 ?
  
  
  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5、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6、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一)一般规定
  
  1、 监理规划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
  
  2、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二)监理规划
  
  1、 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 监理规划编审应遵循下列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2)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 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 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 )合同与信息管理。
  
  (11 )组织协调。
  
  (12 )监理工作设施。
  
  4、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并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三、监理实施细则
  
  1、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
  
  (1)监理规划。
  
  (2)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
  
  (3)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特点。
  
  (2 )监理工作流程。
  
  (3 )监理工作要点。
  
  (4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开工条件控制
  
  承包人应在建筑工程开工前28d向监理人提交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 ?
  
  
  ① 施工设备的配备。
  
  ② 场地供排水措施。
  
  ③ 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
  
  ④工程施工程序和方法。
  
  ⑤ 消防措施。
  
  ⑥施工进度计划。
  
  6、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审查
  
  承包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需要的现场试验室;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人审查。
  
  7、质量检查与验收
  
  (1)砌筑前进行对测量放样成果和建基面、预埋件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砌筑过程中,对各项材料和砌筑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砂浆强度、砖砌体上下错缝、砖砌体接槎处应灰浆密实、预埋拉结筋的留置、砖砌体尺寸、位置等。
  
  (3)完工验收。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规定提交完工资料。
  
  8、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
  
  
  综上所述,上述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包括了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例如规定了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让施工单位对监理事项有一个了解,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大连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
      目前大学生就业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纷纷在各大城市打工赚钱,随之而来也出现了很多劳动纠纷。人们的法律意识日渐提高,迫切需要了解有关的专业知识。下面的我们着重为您介绍下大连劳动合同法全文,在遭遇不合法辞退等劳动纠纷时可参考一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


·公司工资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工资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指导思想 二、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三 、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四、...


·上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上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


·员工被迫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员工被迫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


·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
      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 人生在世,都逃不过生老病死,这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一个过程,只是时间问题而已。谁也不愿意发生这种事情,但是,当我们遇到了也没有办法,要请丧假,但有些公司在员工请丧假期间会出现克扣工资的情况,那么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我们带您了解了解。 一、丧假扣工资吗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
      其实对于工伤认定或者说工伤伤残鉴定的结果,并不是说只有员工本人比较关心这个问题,肯定用人单位也是非常关注的。尽管说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好像表面上非常不在乎,不配合员工的工伤事宜,员工个人在维权的过程当中,用人单位其实是非常关注的。而且有很多劳动者甚至都不清楚,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 一、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工程在进行修建的时候,像脚手架这些工具都是必不可少的,工程人员在脚手架上面攀高下低,所以说对于脚手架的工程质量一定要有所保障,否则员工的生命安全就会存在很大的隐患。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当中的脚手架工程也会承包出去,我们将为您介绍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


·处理劳动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关于劳动关系的处理其实并没有规定相应的原则,但是对于劳动争议来讲,法律方面却是规定的有处理原则的。那么您知道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都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 1、合法原则。依法处理争议,就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权利,义务要求去解决争议,同时要掌握好依法的顺序,即,有法律依法律,没有法律...


·入职几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我们知道签订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但有些用人单位不会立即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入职几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不签署劳动合同则代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了解相关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劳动法规定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


·加班工资申请范文是怎么样的?
      加班工资申请范文是怎么样的?尊敬的领导:上月7、8、9月份由于部门人员编制不到位,人员紧张,多数员工本休日加班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员工加班加点、不说不讲,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了整个度假村的安全。由于本部不存在说淡旺季,且"十一"黄金周将近,部门实在无法进行大量的调休。经研究,请示度假村领导,给予本休日加班加点的员工发放加班费。妥否,请批示。申请人:...


·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还需要补偿吗
      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还需要补偿吗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劳动者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