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驶动车辆怎么处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对于很多司机来说本身就对驾驶的技术没有很好的掌握再加上喝酒的影响可能就直接对社会其他人员造成严重的危害,那么,醉酒驾驶动车辆怎么处罚?其实只要是喝酒开动车辆就是相当于是触犯刑法就需要接受吊销证件或者直接拘留和罚款的惩罚。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醉酒驾驶动车辆怎么处罚?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10年内禁驾,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5年内禁驾
  
  
  拓展资料:
  
  
  一、醉驾和酒驾的区别
  
  
  1、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
  
  
  2、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3、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
  
  
  二、醉驾与洒驾的处罚
  
  
  醉驾
  
  
  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
  
  
  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
  
  
  1、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2、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3、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禁驾。
  
  
  三、酒驾和醉驾处罚标准
  
  
  1、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暂扣1-2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2、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内因饮酒驾车第二次被处罚的,暂扣3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3、酒精含量80mg~10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15日一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一下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4、酒精含量大于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5、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又不同:饮酒后驾驶暂扣3个月驾驶证,处500元罚款;醉驾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6、此外,一年内有醉驾行为,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机动车教练员酒后随车从事教学活动的,按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的规定处罚。
  
  
  四、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醉酒驾驶动车辆怎么处罚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对于司机可能喝酒产生的危害法律已经做出了明确的预计,为了防止这样的危害确实的发生并且让社会其他无辜的人受损就必须规定下严格的处罚标准来震慑那些有意去犯法的司机。
  
  
  
  


·酒后驾车已经被法律严厉规定
      酒后驾车已经被法律严厉规定处罚了,司机应严格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习惯,因为一旦喝酒上车,很容易发生事故,特别是在醉酒情况下。如果醉驾被处罚后,是会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能取回,那么五年后再考时醉驾影响考b证么?接下来我们谈谈这个问题。 一、醉驾后可以重新考B证吗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五年后可重新申领C...


·一、安徽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安徽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我们了解到时间就是生命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我们了解到时间就是生命,因为在交通事故中经常发生是古人受伤的情况,所以只需要尽快处理好让事故患者早点去医院就医,而且也不会引起交通道路的拥堵的情况,在北京市出台了一项新政策,那么关于北京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办法是什么? 北京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办法是什么? 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期限一般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


·移交审查起诉时间一般是多久
      移交审查起诉时间一般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


·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
      随着用车人士的增加,交通事故数量与日俱增,有关交通事故诉讼案也越来越多,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必然会有发生伤残等,所有在这类诉讼中,司法鉴定的证据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那么有一些人们就会疑问,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必要做鉴定呢?下面由为您讲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 没有伤亡可以不做,但凡是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伤亡的,都需...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是否要交契税?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现实情况中,若是没有被继承人的遗嘱,一般来说,就会按照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来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分配。那么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其中又是否要涉及到契税的缴纳?下面,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


·二手房交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房地产评估?
      二手房交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评估不是二手房交易的必备程序,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会据此登记过户,只要以下几种情形发生时需要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价...


·交通事故右肩韧带撕裂能评残么?
      交通事故右肩韧带撕裂能评残么? C.1 面部的范围和瘢痕面积的计算 C.1.1 面部的范围 面部的范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眼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和腮腺咬肌部。 C.1.2 面部瘢痕面积的计算 本标准采用全面部和5等分面部以及实测瘢痕面积的方法,分别计算瘢痕面积。面部多处瘢痕,其面积可以累加计算。 C.2...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尽管许多城市已实施限制数量的政策,但仍有许多车辆在路上行驶。个人驾驶技术问题和一些突发事件会导致交通事故增加。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达成相关的赔偿协议,则需要依法处理。那么,交通事故法庭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有两种: 第一种是两年的财产损失; 第二种是一年的人身伤害。 相关规定如下: 对于财产损失来说,除非...


·机动车辆质押合同范本
      机动车辆质押合同范本 机动车辆质押合同 质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 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