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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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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是以意思自治、平等协商为基本原则的,但为了促进交易活动的标准化、便捷化,减少缔约时间,我国法律允许格式条款的存在。所谓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所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保险条款即属典型的格式条款。

  

    由于格式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的性质,其普遍使用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一方很容易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把不公平的条款强加给对方。法律为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关系,通常规定,在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保险法》第三十一条均作出了这样的规定。本案中,张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张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交纳保险费后已履行了合同义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担保险责任。然而,就该具体事故而言,张某在驾车途中发现车辆有故障,下车查看,在此期间发生意外致死,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对此保险合同并无明确约定或特别解释,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亦没有特别说明。双方对此存在两种不同的解释,且均属通常理解,完全可以适用上述法律规定,作出对受益人有利的解释,即:“驾驶车辆过程中”应理解为驾驶车辆的整个过程中,即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过程中,包含驾驶过程中检修车辆的行为。据此,该事故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本案并不复杂,但却再一次提醒我们,格式条款不等于一方垄断,其对合同双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合同提供方而言,首先要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公正、合法,还必须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尤其是限制对方权利、增加其义务的条款,更应当明确地提请对方注意。从合同接受方而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对于不明确的事项应当要求合同提供方予以说明,确保自己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格式合同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作用,使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价值实现最大化。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分类
      

   1、人寿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生存到一定的年龄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种类。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购买人身保险的注意事项
      

一、量入为出
   购买保险前,应计算清楚现有的收入水平及将来可能的收入能力,以保证在今后的岁月中,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以防投保数额过大、交费过高而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开销,此时如果退保势必要造成损失。保费一般是取家庭年储蓄或结余的10%─20%较为合适。作为一个理智的消费者,应该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收入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人身保险,既要使...


·人身保险中的常见问题
      

什么是人身保险的理赔?
    是指在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对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按约定进行处理的行为。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以人的生命与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可领取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则可领取生存保险金。由于人的生命无法用货币衡量,所以人身保险是...


·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一般判断意外事故有四个条件,一是非疾病造成的,二是外来的,三是非自身的,四是突发的。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才能确定被保险人属于意外伤害,可以给予赔付。 根据保险法中的损失补偿原则,意外伤害险会在被保险人受到其他赔偿后,...


·保险中的法律常识
      一、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些什么
     1、正确的评估风险,选择自己所需要投保的险种。可将自已需要购买的保险分为必不可少的保险、重要的保险和可选择的保险,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投保计划。
     2、重视高额损失。高额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虽然较小,但一旦发生,其严重程度会很高,除了购...


·保险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合同法是以意思自治、平等协商为基本原则的,但为了促进交易活动的标准化、便捷化,减少缔约时间,我国法律允许格式条款的存在。所谓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所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保险条款即属典型的格式条款。   由于格式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的性质,其普遍使用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一方很容易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把不公平的条款强加给对方。法律为平衡合...


·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

     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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