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内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男女在结婚之间进行财产约定是比较多见的,但也有的夫妻在婚后取得了更多的财产,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就想进行婚内财产约定,然后双方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这个婚内财产约定是否有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内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一)夫妻财产约定对内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对内效力是指约定对当事人夫妻自己的效力。
  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旦生效,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如果确实需要变更撤销的,须经由双方协商一致。
   (二)婚内财产协议对外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说夫妻之间所做的财产约定对外生效与否,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生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对第三人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三)婚内财产协议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书怎样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甲方(男):身份证号:
  乙方(女):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甲、乙双方在和睦、平等、自愿情况下,为巩固夫妻情感预防夫妻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特别作出如下约定:
  一、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夫妻双方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投资、储蓄、债权以及任何人包括父母对子或女一方的赠与款物等财产)自动成为夫妻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 甲、乙其中一方如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过错方自愿放弃婚内全部财产,由另一方所得;并视过错方经济能力,对另一方作出损害赔偿。
  三、 甲、乙双方已完全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之含义,自愿按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手印 乙方:(签名) 手印
  日期:日期:
  甲方见证人: 乙方见证人:
   婚内财产约定是否有效?此时还需要看该约定是否满足了法律的规定,是在法律的范围内作出的,否则的话,该约定就是无效的,是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保障的。而要是婚内财产约定有效的话,则主要分为了对内效力与对外效力,详细内容,请在上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离婚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可以的。 离婚后还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包括协议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也包括诉讼离婚时,法院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处理,由当事人另行处理的情况。 前一种情况,比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夫妻共同...


·结婚了女方户口必须迁男方家吗
      结婚了女方户口必须迁男方家吗 1、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女方出嫁以后,要把户口本移到男方家的说法,最早是在农村里面出来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以前的农村是非常封建的,他们觉得女方嫁入男方家里以后就是男方家里的人,所以无论是户口还是什么东西,都要归到男方家里面,这并没有什么硬性的规定,完全是靠每个人的意愿行事的。 2、户口迁不...


·成年子女能向父母追诉之前未付的抚养费吗?
      1、《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法院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综上,抚养费请求权的主体为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从抚养费的...


·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


·重婚没有证据公安接受立案吗?
      重婚没有证据公安接受立案吗?重婚罪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在重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时可自己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当证据不足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鉴于现实中存在大量的重婚受害人,因为经济上依赖重婚者,或者受到重婚者的人身限制、威胁恐吓、家庭暴力等,不敢提起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知情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也可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提出...


·妻子有精神病结完婚还有监护人吗?
      妻子有精神病结完婚还有监护人吗?妻子有精神疾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行为能力人的,基于夫妻关系,一般由丈夫作为其监护人;离婚后,夫妻关系已经不存在,丈夫不再作妻子的监护人,改由妻子的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如果配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配偶为其监护人。如果离婚,当然不再是法定监护人。此时,由其他有权监护的人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


·所有的近亲结婚都是无效的吗
      一、所有的近亲结婚都是无效的吗 如果仅仅是生活上面走的很近的亲属,但其实并不是属于这里的近亲,那其实也是可以结婚的。而生活中,老百姓说的所有的近亲结婚其实就包括这样的情况,此时并不会认定婚姻无效。 二、什么是近亲结婚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


·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分割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倾向于保护为家庭付出较多利益者,往往可以多分;另外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并且要求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了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协...


·协议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夫妻要是选择了协议方式离婚的,自然也就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做出充分的协商,并且要求达成一致,否则就不能通过这样的方式离婚。那一般夫妻协议离婚抚养费怎么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虽然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但为了不损害孩子的利益,一般还是需要按照规定来进行计算的。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


·一、浙江省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浙江省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