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者、产品销售者、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二、最高院产品质量纠纷怎么解决?1、 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通常用的方式,而且大部分质量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 申请仲裁解决。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或者本身就没有协商调解的意愿,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 诉讼解决。当事人各方经仲裁机构仲裁没有达成一致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达到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目的。当事人提起诉讼,不以调解或仲裁为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一开始就可以不调解、不仲裁,直接诉讼。在调解、仲裁、起诉过程中,都可能对产品质量进行必要的检验,但委托的检验机构必须是经依法考核的符合产品质量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否则,检验结果不予认定。综合上面所说的,产品质量的纠纷如果是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那么就需要选择所管辖的法院,这样才能进行受理,从而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不管是按发生的行为地还是属于被告的住所地那么都需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会受理自己的案件。
  
  
  


·2023年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随着城镇规划和建设的进程加快,政府对民众的房屋进行征地使用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政府对居民的房屋进行征用时,会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也依据实际情况有着不同的区分。那么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出现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下文中本站的我们将为您进行具体的说明。 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一、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


·遂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遂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4、总产权复印件1份;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


·土地股权转让合作协议
      土地股权转让合作协议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转让...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申请。行政机关的申请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和第一环节,人民法院只有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申请后,才开始决定是否执行。 2、审查。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书及其他必备材料后,就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审查。 3、命令当事人限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后,应向当事人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命令当事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


·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引进项目投资人,是企业以项目开发为依托,以项目股份制为载体,以所开发的产品作为投资回报的一种合作方式。项目开发应首先有开发合同或协议,明确引进项目投资人的合作方式、投资金额、项目管理形式、项目核算形式、项目利润的分配方式等具体的管理规范,内容如下: (一)合作的方式 1、房地产合...


·一、夫妻分隔两地的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夫妻分隔两地的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


·土地未获审批的厂房拆迁,补偿将何去何从?
      土地未获审批的厂房拆迁,补偿将何去何从?   一、土地未获审批的厂房拆迁,补偿将何去何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未获得审批的而建厂房的,厂房一般是属于违法建筑,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如果土地未获审批是由于政府方面造成的,被拆迁人可保留相关的证明,维护自己拆迁的利益。   首先,地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划拨给企业使用,都是需要经过审批程序的,如果没有经过审批,不能...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娄(身份证号) 性别:男 年龄:岁 民族: 住址:省县镇  电话:被告: 性别:男 住址:诉讼请求:1:返还被侵占承包地,并清除被侵占承包地上的所有杂物;2: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3:案件受理费等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第三人:事实和理由:2009年4月日,原告经发包方同意,与第三人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在我国非法占有林地罪辩护胜算大吗?
      在我国非法占有林地罪辩护胜算大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1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30日起施行。2、第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 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审计认识上常见的三大误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重要特点是改造范围较大、涉及拆迁户较多,无证房和历史遗留房屋情况复杂,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拆迁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拆迁安置政策的有效落实,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稳定,关系到地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但在审计查证过程中,审计人员易出现以下三大误...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分为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等多种类型,但无论何种类型,土地的所有权都归国家所有,我们只拥有有限年限的使用权。那么,关于国有土地使用年限的国家标准您了解么?今天,本站就来为您详细讲述土地使用年限的知识。 一、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