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拆迁许可证的程序规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颁发拆迁许可证的程序法律规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开发企业颁发拆迁许可证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颁发拆迁许可证前应当举行听证。《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并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事项,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拟听证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的听证权利及其提出听证申请的期限,行政机关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听证告知书应当直接送达申请人、 利害关系人。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行政机关或者组织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利害关系人无法直接确定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并确定。如果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没有告知被拆迁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也没有按规定举行听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程序违法。
二.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实体法律规定。
1.房屋拆除范围和面积及拆迁资金核准意见。
2.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及附图;”的规定,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及附图。
3.法律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包括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征收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并批准给拆迁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对拆迁许可之中的集体土地同意征收的批准文件和组织实施的证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在取得批准后要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登记、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4.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时,应当通过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听取申请人和申请拆迁范围内有关单位、个人对拆迁方案等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拆迁方案应经听证,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5.产权调换房屋的房源证明证据。
6.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必须足额到位,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和金融机构应当共同签订协议,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出具资金用途的说明后,金融机构方可拨款。”


·拆迁许可证由哪个部门颁发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标准文本。现对印制和颁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房屋拆迁许可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按照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文本(见附件)统一组织实施。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审批内容和程序,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作出申请和颁发《...


·拆迁许可证的程序规定
      一.颁发拆迁许可证的程序法律规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开发企业颁发拆迁许可证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颁发拆迁许可证前应当举行听证。《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是否应当进行听证?
      《裁决规程》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7条的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有些地方以立法或者其他形式擅自缩小上述前置文件,违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 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文)中“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


·什么是房屋拆迁许可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于拆迁项目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意见。拆迁许可听证主要对拆迁许可条件,特别是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听证。听证意见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对拆迁申...


·拆迁许可证常有的三类违法点
      房屋拆迁活动是否合法,涉及到对方方面面内容的考察。在这些内容中,拆迁许可证是一项非常直观、非常关键的内容。如果拆迁许可证违法,那么拆迁活动是违法的,应当中止,已经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也可以认定为无效。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依据很多个案提炼出的共同点,拆迁许可证常有的三类违法点如下:
    首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依据材料审...


·拆迁人获得拆迁的合法手续有哪些?
      

一、企、事业法人执照、事业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市规则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区房管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市房管局核发的《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五、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六、住房登记表。

七、其他相关证据。

...


·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主体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实施拆迁许可的主体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很多拆迁管理部门属于事业单位。

作为事业单位的拆迁管理部门具有双重职能:经营职能和管理职能,这两种职能常常交织在一起而被滥用。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具有行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县、市人民政府就能批准成立,...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文件
      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
    (1)房屋拆迁申请书;(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5)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6)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证明。...


·申请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律师函
      

市建设局:

xx建设局因xx大道新建道路工程建设工作开展需要对工程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申请人委托xx律师事务所办理许可证事宜,作为委托人,我在查阅了其依法向贵局报送的资料的基础上,致函贵局,请予以依法颁发许可证为感。

一、拆迁许可是行政许可行为,只要符合法定条件,许可机关应依法予以许可。根据根据国务院令第305号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