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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中案外人提起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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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诉前保全的标的主意权利,除了通过利害关系人提出复议外,还可通过案外人提出异议的道路来解决。首先,案外人认为法院采用的诉前保全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主意,通过法律来掩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国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掩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其次,诉前保全的裁定一经送达利害关系人即产生法律效率,法院采用诉前保全的措施是根据生效的裁定进行的,因此法院采用的诉前保全措施应属于法院的履行过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产生法律效率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国民法院履行。”再者,在履行过程中,案外人认为法院采用强制措施履行的标的侵害其合法的权益,有权向法院提出异议并主意自己的权利。《规定》第70条第一款作了明确的规定“案外人对履行标的主意权利的,可以向履行法院提出异议。”综上所述,案外人在诉前保全阶段提出异议,对法院采用的诉前保全措施履行的标的物主意权利,实用履行程序中处理案外人异议的有关规定,是有法律根据的。

    法院受理案外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履行过程中,案外人对履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履行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断履行。如果创造判决、裁定确有毛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从该条文规定可知,对异议要“依法定程序”进行审查,但“法定程序”是什么?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操作起来确有难度。为了便于实践操作,最高国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对案外人异议的具体操作程序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使“法定程序”更加具体化,更易于解决实际问题。《规定》第70条第二款规定“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情势提出,并供给相应的证据。以书面情势提出确有艰苦的,可以容许以口头情势提出。”该条款确实对处理案外人异议的操作程序作明显的细化,进一步解释民诉法规定的“法定程序”,解决了处理案外人异议程序上的两个问题,即案外人提出异议必须以书面(或口头)提出并供给相应的证据。联合以上的两个规定,可得知处理案外人异议的程序模式,即案外人书面提出异议书(或口头提出异议)-案外人供给相应的证据-法院对异议的审查。


·执行阶段能否对财产保全提出异议?
      民事诉讼程序一般可分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两个阶段,并且随着审执分立原则的确立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阶段性特征更为明显。司法实践中,执行法官一般都不会理会当事人提出的审判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本案中,异议人对查封、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提出异议属于审判阶段的异议,应当在审判阶段提出。理由主要有:

一、南京某实业公司在审判程序中的消极行为使自己丧失了复议的权利。...


·财产保全裁定案外人提起异议的审查
      现有的法律和法规对案外人异议的审查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程序,法院对案外人异议究竟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诉前财产保全案外人异议的实际情况,案外人异议的审查不应是单纯的形式审查。 首先,从立法目的来理解,法院对异议的审查,应当对案外人的异议作出最终的结论,给提出异议的案外人一个明确的答复。案外人的异议是实体上的问题,其主张是否成立要看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


·房产变更登记未完成,保全异议如何处理?
      法院能否查封该房产的关键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到底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可见,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是以房产部门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为准。案外人汪某与被告的房屋买卖在房产交易中心尚未进入核准登记程序,应认为该房产仍属于被告所有。即使当争议的被保全财产权属较难认定时,法院也应告知异议人就该争议财产另行...


·财产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
      根据法律的规定,财产 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即:在被告开户的银行对其账户及存款进行冻结;在被告工作单位对其工资收入进行扣押、冻结;在房地产交易 中心对被告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房产、土地进行查封;在工商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对被告投资于其他人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其收益进行冻 结;在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对被告的车辆进行查封;在被告、其他人的经营场...


·财产保全的一般期限
      向法院申请的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具体...


·财产保全裁定如何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


·超标查封的判定
      财产保全侵权属于一般侵权,以过错原则为归责原则。判断申请是否错误,应当考量申请人在申请保全时是否尽到了谨慎注意义务。在人民法院没有对案件争议作出最终判断之前,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当事人基于自己对案件的理解,提出具有事实基础的诉讼请求,系正当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诉请金额与裁判结果及鉴定意见之间存在差距较为常见,仅此不足以证明财产保全申请人存在虚高诉讼标的额的故意或者过失。财产保全申...


·诉前财产保全异议书
      异议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刘xx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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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的案外人对财产保全提出异议适用什么程序审理?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执行的依据和范围,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包括财产保全裁定,审判庭承办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就是执行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做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


·小产权房可以诉讼保全吗?
      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


·财产保全的程序
      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是: 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 二、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 三、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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