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渎职罪中的“徇私”边界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在法条中有14处明确规定了“徇私”或“徇私舞弊”的内容。其中,除第397条 第二款中的“徇私舞弊”属于加重情节外,其余均是犯罪成立的条件。从一般意义上讲,“徇私”是指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对此应没有什么争议。

   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公正执法,这是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职业准则和法定义务,若违反了这一条,势必会在社会上造成更为恶劣的影响,对国家机关的正 常活动和信誉造成更为严重的破坏。所以对于徇私舞弊而渎职者,应视为一种情节恶劣的表现,理应给予更重的刑罚。从刑法分则的通常规定上看,情节加重犯常见 而明确,在犯罪主体、客体、罪过形式既定的情况下,对于情节不同的犯罪行为,往往采用分款或分段的方式来界定不同的处罚情节,并规定不同的法定刑。因此, 将“徇私”作为渎职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来规定,能够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

   有的司法机关为了部门利益收取保证金、罚金,或接受赞助等,放纵犯罪,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 活动;有的行政执法机关为了部门利益,以罚代刑,拒不移交刑事案件,严重侵犯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义务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有的国家机关为了地方或部门利 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严重侵犯国家机关征用、占用土地的正常管理活动;有的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为了部门或单位利 益,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侵犯国家机关打假治劣的正常活动。对这类单位渎职行为如不纳入刑法调整的范围,它将继续大量存在,从而危及国家机关对社会 的正常管理活动,国家机关管理职能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司法实践中,由于单位不构成渎职犯罪的主体,导致许多个人打着单位名义进行的渎职犯罪行为无法被查 处。不管是侦查机关、公诉机关,还是审判机关,都本着疑罪从无,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对这类犯罪行为从宽认识,不予刑罚处罚。这无疑助长了这类犯罪。因此, 把单位纳入渎职犯罪的主体,有利于打击此类渎职犯罪,从而有助于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公正,有助于推进包括行政管理在内的公共管理的严谨、规范和有序;有助于 减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和国家机关及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的渎职行为。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


·渎职罪的主体范围
      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必须是自身享有现实的职务权利,经选举或委任从事国家公共事务的人员。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渎职 罪主体。 为解决渎职罪主体认定上的纷争,最高司法机关曾经多次作出解释。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就指出:在行政 执法事业单位中,按国家机关在编干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政府行政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以国家机关工...


·滥用职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


·放行偷越国 (边)填人员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放行偷越国 (边)填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
      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国家公职人员为实现国家利益的需要进行的职务行为,具有职权性、公共性、强制性特征,大多数渎职行为发生在司法和行政领域。 刑法将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党委、政协、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都不属国家机关范畴,司法实务中,出现了协管、协警及治安联防...


·玩忽职守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