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全资子公司属于唯一的一家母公司,而且全资子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该种公司类型是在改革开放时期出现的,但在当时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直到《公司法》出台后,全资子公司才成为一种具有法律效益的公司类型。设立子公司的条件多样,必须满足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才能设立该公司。那么,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来为您解答。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 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 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由于国务院宣布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也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但是设立子公司仍需具备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还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需先行办理相关前置许可或审批。
  
  6、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7、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禁止性规定
  
  1、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除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公司)外,公司不得设立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不得设立非公司的企业法人,也不得向非公司企业投资入股,但非公司企业改建为公司或者公司兼并非公司企业并按《公司法》将其规范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除外。
  
  由于近年来国家放开了对设立全资子公司的限制,使得建立全资子公司的人数增长。您设立全资子公司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要满足其设立的条件,一步步按照流程来设立。设立子公司必须要经过国家的授权才能进行,否则不行。国家对该方面的要求较高,您应尽力提升自己的能力。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的相关消息,您如若还有疑问敬请咨询,将有专人为你解答。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流程 一、增资所需要的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和亲笔签字;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基本户转成一般户(提供专户的清单、银行的开户清单); 9、开户许可证原件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U盾及密码...


·企业拆迁需要哪些评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拆迁需要哪些评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国家对于土地资源的需要,政府会对农民土地、房屋或企业的土地进行征收。企业拆迁所面临的问题比农民的土地或个人的房屋拆迁多很多,企业在拆迁前与拆迁中要对企业进行评估,只有进行准确的评估,企业才能获得应得的权益。下面,的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企业拆迁需要哪些评估,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企业评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


·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
      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办一定是要到有关部门去进行登记,拿到营业资格证时才能够运营的。这是为了市场的秩序以及相关者的权益不被侵害而决定的。那么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的操作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1、必须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吗?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投资并购应该注意什么
      首先,在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法律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并购方根据尽调报告披露的问题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其次,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情况、公司资质、债权债务、技术性人才数量、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都会对目标公司的价值产生影响。再次,目标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征信情况同样十分重要,如果存在问题将对日后经常产生影响。最后,本律师建议大家在收购时不要急功...


·国有企业改制时间一般是多久?
      国有企业改制时间一般是多久?针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纷纷进行改制,来提高自身竞争力。一些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建立了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上市。国企改制是个系统性工程,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花费的时间也会多一些。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时间一般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国有企业改制时间一般是多久? 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正确处理国有...


·公司并购的对价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对价的方式有哪些在公司并购中,支付对价的形式至关重要。不同的支付方式各有利弊,企业需要综合权衡考虑,以确定效益达到最佳。企业并购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那么公司并购的对价形式有哪些呢?今天,我们为您介绍下列内容。公司并购的对价的方式有哪些(一)现金支付现金支付是指收购方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以取得目标企业的所有权。现金方式并购是最简单迅速的一种支付方式。对目标企业而言,不必...


·中小型企业融资特点主要是什么?
      中小型企业融资特点主要是什么? 中小企业发展的时候如果资金链条显得非常的脆弱,企业整体的经营活动就会因此而受到非常沉重的打击的。我国经济市场逐步成熟的情况下导致涌现出了大量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形式虽然说非常的多样化,但是中小企业在创办之初的资金投投入不足也是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所以很多中小企业也只能够选择融资的这种方式。那么,中小型企业融资特点主要是什么? 一、中小型企业融...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法对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在公司,股权就代表着自己在年终的利润所得,同时股权还代表着在公司所拥有的地位是如何的。合理的将股权进行分配,是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的。而且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对股权有着比较明确的要求。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对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对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


·小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怎么走
      小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怎么走 小公司的股权转让就是属于权利的出售。股权交易通过合同债务的法律关系实行权利的最终转移,小公司股份转移的形式基本就是债务和股份权力的变化、实施股份权转移的法律合同之间的关系。股权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一般性规定,同时,由于股权本身的特点,应当按照公司法进行调整。 当转让人和受让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表达真实一致的含义时,可以建立合同。股权转让...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 一、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