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怎样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一、怎样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 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
  ⑶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因此,医院应该把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作为院、科两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鉴于病历在医疗及法律诸方面的重要作用。
  首先,医院应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其次,要对病历质量实行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主治医师把关修改,科主任、医务处、病历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杜绝有缺陷的病历归档。这些措施将无疑对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初步把关的作用,也对日后可那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提供抗辩证据。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聪明,为掩盖有过失或有缺陷的医疗行为而违背客观事实涂抹、篡改病历资料,否则,很可能会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法院仅凭这一点(提供虚假证据——举证不能)就可判定医方败诉。
   4、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案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例如:请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现意外;患者在医院内的摔伤、烫伤、自杀;精神病人在院内伤人、或外逃伤人等,依据国家的法律,医院虽对患者没有监护责任,但应负有监管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证明医院完全没有过错。所以,重视和防止医疗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的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新时期给医院管理者提出的新的要求。医院各部门应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制定和建全各项医疗以外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对在院病人的管理,坚持各种“告知、协议”制度,做好入院须知教育,并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支持,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仅要满足病人必须的医疗服务,还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的其他合理要求,把非医疗因素。
   二、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1、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淡薄,对医疗行为缺乏从法律层面去认识和思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医疗行为操作常规是导致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
  2、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练医护人员因责任心不强而引发的医疗纠纷在临床上很多见。医生不按时查房,未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不按病历书写规范及时下达病危通知书,延误最佳抢救时机;外科医生在为患儿实施皮脂腺囊肿摘除术,由于主刀医生、手术室巡回护士不仔细查对,误做包皮环切术;儿科医生对药物剂量掌握不清楚,将长春新碱注射液大于正常剂量10倍用在患儿体内;护理人员业务不熟练,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用75%酒精为患者做清洁灌肠;发药时未向患者交待清楚,患者误将坐浴用高锰酸钾口服。
  3、忽视患者的权益,缺乏与患者的沟通临床上相当一部分医务人员缺乏沟通观念、知识和技巧,对医患沟通不重视,只重技术操作,而轻沟通和理解,不太关注患者及家属的情感要求,不重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忽略患者的心理健康需求。医务人员对病情的发展、转归估计不足,没有及时向患者或家属通报病情,预后交待不清。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能力差,以至于工作处于被动状态,服务得不到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影响患者及家属对医护人员的信任度,从而导致由于沟通不良或沟通障碍引发的医疗纠纷。
  将医疗纠纷扼杀在萌芽状态,但是总的来说,预防医疗纠纷首先增加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自己所进行的医疗行为,要确保符合医疗程序,对患者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您生病了都会想到去医院,说不定会跟医院之间产生医疗纠纷,这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但是既然发生了就要处理好。并且处理医疗纠纷应该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处理原则,那么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我们一起在下文中寻找答案。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2)发生纠...


·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如何判断 ?
      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如何判断 ?一、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如何判断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


·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
      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出具现场,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负全责的,应当承担医药费等费用。有时候,受害者家属会碰上老赖,声称宁可被拘留,也不赔偿医疗费。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不应该无路可走,那么,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行政拘留后不赔偿医药费的,也不会延长拘留,正常释放。受...


·医疗事故受害者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医疗事故举证,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 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四、因不遵守操作规程、...


·什么是医疗侵权责任?
      什么是医疗侵权责任? 一、什么是医疗侵权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其基本特征如下: 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比如患者一方与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之间发...


·医疗事故赔偿金要怎么算
      医疗事故赔偿金要怎么算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和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均为一年。因此,若是以侵权造成患者身体受到损害的案由来进行医疗事故诉讼的...


·人流医保可以报销吗
      无痛人流手术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但是无痛人流术前检查费用还是可以报销的。生育、计划生育方面的费用是不能在医保报销的,也就是人流手术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生育保险满1年,有办理准生证。如果是自己不愿意要,做的人流,是没得报。如果是因为婴儿畸形等其他原因需要人流,才可以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


·少儿医保是什么意思?
      作为家长,最担心就是小孩生病,小病小灾还则罢了,遇到大的疫病家长就头疼了,因此会背上不小的经济压力。针对这样的情况,很多省市推出了少儿医保,家长为小孩购买少儿医保后,就能在看病的时候报销部分费用。那么少儿医保是什么意思?我们通过本文详细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少儿医保是什么? 少儿身体机能发育不完善,抵御疾病侵蚀的能力较弱,所以孩子患病尤其是患重大疾病的风险加大,少儿医保的出...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有什区别
      现在很多人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很多人在遇到纠纷时都会选择向法院上诉,用这样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鉴定又分为很多种,比如司法鉴定,医疗鉴定,法医鉴定等等,司法鉴定主要用于诉讼案件,法医鉴定主要运用于刑事案件,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有什区别? 一、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有什区别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