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怎么写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怎么写
  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建设的首要核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常一项工程的建设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以及物力,需要各个施工工序以及各个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因此,对于工程质量管理就要多管齐下。那么,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怎么写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
  
  项目经理部收到工程设计图纸后,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仔细阅读,了解和熟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设计图纸与工程有关的各种施工及验收规范。然后会同业主、设计人员、监理工程师一起会审,透彻了解建设、设计和监理对本工程施工质量的原则要求和特殊要求,接受设计交底,明确设计意图、技术和质量检验标准。
  
  坚持技术交底制度,各工序开工前,由质检工程师负责向有关施工人员交待质量控制措施,提出质量控制要求。坚持质量评定与总结制度,定期对本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和总结,对工程质量评定优良的项目进行经验总结并及时推广,对质量未能评为优良的项目进行分析和改进,找出原因,并具体指导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评定与总结中提高。
  
  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测量放样,不得随意换人,贯彻导线控制网点及水准点定期复核制度。
  
  认真填写各类质量控制报表,报审签字齐全后收集装订成册,作为竣工资料归档。
  
  二、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技术交底制度:每个作业面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对作业的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施工的操作要求、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作业段的负责人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与该工序施工班组质量员对上道工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在自检单上签字。
  
  2、取样制度:施工现场设专职取样员和专职试验检测员,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包括单层随机抽样法,整体随机抽样法。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客观取样,使样品更具代表性,更能反映客观事实。
  
  3、自检制度:每个作业班组在每道工序完成后,由作业班组的质量员进行检查,合格后交与下道工序施工班组的质量员,下道工序施工班组质量员对上道工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在自检单上签字。
  
  4、专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由作业段的质量负责人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对该道工序进行验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抽检制度:由项目部质量员、本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工程的关键工序进行不定期、不定点的抽查,对特别重要部位的工程质量,由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进行旁站检查,确保每道工序尤其是重要隐蔽部位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因此,要想严把工程质量关,就需要把控每个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各个方面的质量问题。上文只是针对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怎么写提出了一些建议,具体在实践中的运用还是需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可能还涉及相关材料的技术安排等等。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们。
  
  
  
  


·仲裁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仲裁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


·如何使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工伤认定书?
      因为其工作内容而受伤的人,希望能够得到工作单位的赔偿,就得去相关部门做工伤认定书,工作单位根据工伤认定书来判断工伤的严重程度并以此进行赔偿。但是有的时候,工伤认定书并不能对实际受伤的程度作出准确地判断,此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撤销已作出工伤认定书。那么,如何才能使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工伤认定书呢?下面来看看我们的看法。 工伤认定更多的是涉及到行政裁决的内容,即做为行政主体的工伤认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作出这样鉴定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到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


·劳动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1、合法原则。依法处理争议,就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权利,义务要求去解决争议,同时要掌握好依法的顺序,即,有法律依法律,没有法律依法规,没有法规依规章,没有规章依政策。2、公正原则。这一原则主要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将劳动争议当事人置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有超越另一方当事人的特权,另一方面应注意依...


·试用期用签劳动合同么
      试用期用签劳动合同么 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是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由此可见,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而不是一个单独的有关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都应包括试用期在内,而且计算劳动合同期限也应当包括试用期。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


·女职工正常产检需扣工资吗
      女职工正常产检需扣工资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就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 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规定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因此,商场将王女士的产检时间视为病假,按病假标准发放工资,并因此扣发...


·计时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计时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
      现如今,个体户经济的发展为全社会的经济发展作了很大的贡献,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仍然是个老话题,在2008年工商部门取消工商管理费后,很多个体经营者都以为不用办理工商登记了,其实不然,营业执照在社会法制环境日益完善的今天,还是非常重要的。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讲讲。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七大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3、办理...


·常见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常见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规定是什么现如今大多数的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的话,基本上都是受到自然灾害的损害,通常情况下不会因为人为操作的原因发生一些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发生了工程质量问题的话,我国相关部门也会及时的进行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常见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一、常见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关系变更三方协议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劳动关系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您都知道的是,有时候劳动关系是需要签订劳动关系变更协议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关系变更三方协议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劳动关系转移三方协议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职工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职工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一、职工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