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哪些情况下醉驾会入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自《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我国就明确将醉驾行为入刑了,但实践中也要区分不同情况下的醉驾,而不是说所有的醉驾都会被入刑。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在哪些情况下醉驾会入刑呢?酒驾与醉驾之间又有什么不一样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一)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三)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四)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与醉驾的区分
  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刑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严格来讲醉驾会入刑的情形其实没有什么区分,只要驾驶人员有醉驾行为,在被查出到的情况下,自然也就会按照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当然,此时要是不幸发生了事故的话,则驾驶人的责任可能会更重一些。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犯罪中止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一)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决定了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不能发生在既遂之后,但如果对犯罪既遂缺乏合理解释,也可能人为地限制中止的成立范围。(二)自动性。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


·拘役是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吗?
      拘役是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吗?拘役不是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是属于刑事处罚,而拘留是属于治安管理的处罚。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二、拘役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


·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时候,是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审判的,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而对案件区别对待。所以说我国事业单位的人员,如果有犯罪行为的话,也会根据犯罪的情节进行具体的量刑。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2017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适用缓刑的先决条件应当是宣告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两个罪都是3年怎么判
      两个罪都是3年要先确定各罪刑期,总和以下(含本数),单罪最高刑期以上(含本数)处罚。也就是说,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这个酌情权,就由法官根据案情来具体掌握了。《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


·法律看待出轨,出轨是犯罪吗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明星还是老百姓关于出轨的新闻总是层出不穷,关于道德的讨论往往是负面的,抛开不谈。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关于切身利益的,就是出轨到底违不违法,出轨是犯罪吗?一个理性的人在面对对方出轨的时候,也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惩罚对方。 ?一、出轨违法吗? 当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对婚外情的处罚。 如果只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属于道德问题,也没...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可以竞合吗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可以竞合吗 一、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可以竞合吗?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法条竞合的,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规则。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而且,绑架罪在客观上也必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的方法与非法拘禁罪的方法没有质的区别,都可以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非法拘禁罪也可以由绑架方法构成;两罪中将...


·法律上犯罪中止有何特征
      犯罪中止有何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


·判处拘役的在哪服刑2023
      判处拘役的在哪服刑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可以在拘役所或者七天监管场所执行,这些都是可以的。和监狱不同的是,拘役类的刑罚,每个月是可以回家一两天...


·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
      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两者属于不同的犯罪,但是认定抢夺罪的时候却很容易与抢劫罪混淆。那么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


·制造毒品罪未遂的认定是什么
      毒品是种危害性很大的东西,是一种严重影响人的身心健康的,还会危害自己的家庭,危害社会。无论是青少年还是成年人都应该制止不吸毒,甚至做到远离毒品。那么制造毒品罪未遂会是如何判定呢?下面您可以一起来看看给你们搜集的以下对于制造毒品罪未遂的相关内容吧。 一、制造毒品罪未遂怎么认定? 1、为吸食而购买毒品,与卖方约定交易地点后尚未见面,在路途中即被抓获的,因其尚未与卖方进行实际交易...


·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怎么减刑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这样实际服刑的刑期就会比当初法官判的刑期少一些。不过此时有期徒刑怎么减刑呢?这方面我国相关法律中早已作出了规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