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实生活中,有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急需资金,会到典当行把房屋典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现实生活中,有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急需资金,会到典当行把房屋典当,而此时典当房屋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那么,房屋典当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房屋典当需要慎重,因为一旦没有钱赎回,房子就属于典当行了。那么,房屋典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典当的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典当的程序大致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出典人须持有效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到典当行申请典当,由典当行确认证明文件,并作必要的调查了解。
  
  1、私产:产权所有者须持房屋产权证、本人身份证;属多人共有的,所有权益人都必须出示身份证和签字盖章。
  
  2、集体所有的房产:须持介绍信、营业执照、房产证、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集体厂矿须持职代会证明或董事会决定。法人身份证和经办有身份证等。
  
  (二)出典人与典当行签订典当合同,按照典当规则确定典期、典金、典息及综合手续费等。
  
  (三)典当合同公证。由出典人与典当行,一起到公证机关对典当合同进行公证。
  
  (四)他项权利登记。由出典人与典当合同、公证书等到市产权监理处,办理房屋产权他项权利登记的有关手续。
  
  (五)出典人应将所典房屋钥匙交典当行保管,由典当行开具正式当票,支付出典人典金。
  
  典当期满,出典人还回典金,赎回所典房屋。否则,典当行当按规定处理。
  
  二、房屋典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对赎回能力有十足把握
  
  与银行房屋抵押贷款不同的是,房屋典当设立时,一般要将典当房屋转移给典当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典当关系设立后,原业主依约定或法律规定逾期不赎的,可作绝卖处理,由典当行取得房屋所有权。也就是说,房屋典当时,双方可约定典期届满逾期不赎即视为绝卖,如合同中未作此约定,依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有典期的逾期10年、无典期的经过30年未赎的,则视为绝卖。绝卖后,房屋原业主就丧失了该房屋的产权。
  
  (二)征得家属及同住人同意
  
  市民典当的房屋必须是没有权属争议的产权房,而且是无人居住的。因此,提出典当时业主需要出具房地产证和身份证。而且,除房产所有人外,还需征得年满18岁以上家属或同住人的同意。
  
  (三)估价及双方到市国土房管局登记产权转移
  
  从业主提出典当至取得贷款,整个过程一般需两三天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周。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规定,根据贷款金额,典当房屋每月综合费用率为3%,加0.7%的利息率,因此,典当综合费用率及利息率为3.7%,业主还需负担评估费、保险费等必要的手续费用。
  
  在房屋典当时,需要您特别留心,因为一旦没有钱赎回,房子就属于典当行了。很多人为了偿还赌债,背着家人把房子典当了,甚至是偷家里人的身份证,办理房屋典当,遇到这种当事人不知情的状况时,该如何处理呢?要是不清楚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房屋抵押贷款的材料在各家银行规定中,各不相同,但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需要的材料主要有: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证明。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的户口本。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


·卖房要签反担保协议吗?
      卖房要签反担保协议吗? 一、卖房要签反担保协议吗 买卖房屋时第三人提供了担保的,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提供反担保就要签订保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并协商分割方案,其中房产的分割应该是双方关注的焦点,毕竟,在很多家庭,房产还是最大的家庭财产。关于房产的分割,是有一定的原则可以遵循的,双方应该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处理,尽量减少纠纷。那么,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 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 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


·夫妻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分配?夫妻离婚房子还在按揭的分配方式是由其中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另外一方是需要对房款部分来进行现金方面的补偿给对方,如果还在还贷的话,那么后续的还款的责任的话,也是归于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这一方,具体的分割的话大致还是平均分配。对于这种情形的房产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业主收房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购房之后会涉及到收房这个环节,当然并不是业主简单的在收房协议上面签个名就完了,此时还是要实实在在的去验收房屋,不过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格外注意。那到底业主收房注意事项包括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业主收房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不是必须在《收房通知书》上签字。 《收房通知书》是开发商为证明自己未交房违约(虽然从道理上说是无法证明的,但是就有有关部门认可该证明,所以业主不...


·我国如果卖房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我国如果卖房委托公证怎么办理(一)、办理房屋授权委托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去办理房产证,必须房主本人去吗?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带什么资料?1、本人亲自去。2、本人身份证,原复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复件。4、载有关于拟购房屋的相关信息的文件(复印件即可,目的是为明确所委托购买的房屋,如果你买A屋,但是因为委托不清,被委托人买成了B屋,公证处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5、如果户口不在所...


·房屋产权继承死亡证明应该怎么办理
      房屋产权继承死亡证明应该怎么办理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二、房产继承应该怎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


·商品房网签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品房网签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商品房网签备案法律依据是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6条当中的规定,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


·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
      对于一些家庭经济不是很好,但又有购房需求的人士,购买二手房成为比较不错的选择。那我们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换句话说,购买二手房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想必有购买二手房需求的朋友,应该会关注这些问题,下面我将为您作比较详细的讲述。 一、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 1、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要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最好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是原件。2、...


·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而装修费用是夫妻...


·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具体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思想也随着进步,结婚离婚简单的四个字已经变得稀疏平常,已经不是传统社会认为结婚就是一辈子的事,随着现如今离婚率的增多,相应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那么离婚财产的分割也是一大问题,法律上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又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为你详细讲解一下。 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离婚分割房产法条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