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那些年老,且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经济能力,故而为法维持日常生活所需的情形,子女需要支付父母相应的费用,以保证其能维持正常生活,你是否知道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子女对父母有的是赡养义务,而不是抚养义务。故而不存在子女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一说。
  二、确定赡养费标准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三、赡养费标准如何确定?赡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四、部分赡养费的标准如何确定
  1、对于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m*20%)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2、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3、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4、对于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应当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
  五、在确定支付的赡养费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然无论是赡养费的给付内容还是其计算标准都是相对而言,并非绝对。在确定赡养费给付内容及计算标准时既要考虑权利人需求的必要性也要考虑义务人承受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前提下,综合平衡各方利益。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故而不存在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一说。在确定赡养费时需要根据子女的经济能力、被赡养人的需求以及当地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这里指的实际需求是指基本赡养费、生病的治疗费以及其他的精神上的消费支出。
  
  
  


·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标准是什么?
       一、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标准是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分三种情况: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3.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


·在我国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写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以后,是不妨碍各自再婚的。可是有的情况下,再婚也不一定就能够双方互相携手走到最后,再婚又离婚的这一种现象在当今社会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离婚以后的相关事项是不分再不再婚的,该处理的还是要处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写? 在我国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写? 1、还是按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2、《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


·租售同权政策在广州推出之后,马上受到了大家的关注。这项政策给
      租售同权政策在广州推出之后,马上受到了您的关注。这项政策给租房者带来了好消息,它使得租房者的子女可以享受与当地孩子同等的教育条件。租住同权的推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租赁市场,那租售同权对房租会有什么影响?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租售同权对房租会有什么影响? 1、租房也可就近上学 房租水涨船高 拥有好教育资源的房源,房租方面,可能因为供求关系的变化,有较大幅度的...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
      要是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首先必须要满足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法定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也是不能主张彩礼返还的。而具体返还彩礼的数额,在一些情况下也是会减少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的,返还彩礼的数额可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嫁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


·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的提高,所以家庭中的财产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因此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的纠纷就越来越复杂。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以离婚作为解决方法。那么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一、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 现在,不少夫妻为避免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愿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尤其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中,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用再尴尬地找单位开证...


·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
      我们从小接受到的教育是为人要诚实,做人要忠诚。夫妻之间如果一方出轨,就很可能导致婚姻的崩溃。但如果悔改的,结局可能正好相反当对出轨反悔的,很多时候另一方都会要求签订忠诚协议,那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 1、“忠诚协议”不可过分加重对方责任,否则可能导致无效。按照您的说法,你们的协议中约定,如果一方出轨,则...


·婚外同居,与第三者签订的“补偿协议”合法有效吗?
      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通常按自然债处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或其他形式确定补偿金,一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履行后反悔,主张返还已支付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亦不予支持。但合法配偶起诉主张返还的除外。<{{tjlytel}}>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可以分为一方有配偶而另一方无配偶以及双方均有配偶两种情况。现实生活中,这种同...


·农村彩礼多少钱,彩礼钱法律有规定吗
      古代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三书六聘之礼,这样的习俗流传到了今天就演变成了彩礼,彩礼的多少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很重要的,这样的情形在农村地区尤其明显,很多农村地区彩礼价格竟然是10万起价,那么到底农村彩礼多少钱?彩礼钱法律有规定吗?相关的内容就由的我们为您介绍! 一、农村彩礼多少钱,彩礼钱法律有规定吗 法律也没有规定农村彩礼必须是多少钱。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


·无结婚证彩礼一般要返还多少
      无结婚证彩礼一般要返还多少 如果结婚没有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在原则上,彩礼应当返还。 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一)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二)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三)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


·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一、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姓名: 性别:女 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 性别:男 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___由原(被)告抚养。 4、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