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东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职务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的一类犯罪,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侵占单位的财产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才会立案进行侦查。但是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广东省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供你参考。
  
  一、广东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十五、职务侵占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单位人员职务犯罪的数额是反映其行为危害性的主要标准,也是对行为人定罪量刑的主要标准。为确保罚当其罪,应根据全省各地经济水平确定不同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因此,将全省分为两类地区,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
  
  1、职务侵占或者单位人员受贿犯罪,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不满40万元为“数额较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2、挪用资金罪,一类地区以3万以上不满80万元为“数额较大”,8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2万元以上不满60万元为“数额较大”,6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3、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办理单位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认定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犯罪地在广东省内的,按照当地的标准掌握;犯罪地在广东省外的,按照二类地区的标准掌握。
  
  二、认定职务侵占罪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关于共同犯罪
  
  单位人员之间或者单位人员与单位以外的人员之间共同实施职务犯罪或者共同实施侵犯单位财产的犯罪中,由于行为人的身份不一,情况十分复杂,既有同种身份人员的共同犯罪,亦有不同身份人员的共同犯罪;既有利用单位人员职务便利的共同犯罪,也有与单位人员职务没有必然联系的共同犯罪;既有共同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的情形,也有共同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的情形,还有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各自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的情形。在实践中应当严格区分,准确认定。
  
  1、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共同犯罪定罪处罚:
  
  (1)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
  
  (2)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与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
  
  2、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单位人员职务犯罪共同犯罪定罪处罚:
  
  (1)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单位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
  
  (2)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单位人员与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
  
  3、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各自利用职务便利,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定性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以及《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办理。
  
  4、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各自利用职务便利,与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以及《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单位人员的行为定性后,对单位以外的人员以共同犯罪处理。
  
  5、单位人员单独或者与外部人员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但并非利用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的,应当按照刑法关于一般侵犯财产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其他问题
  
  必须准确认识单位人员职务犯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的关系。如果单位人员职务犯罪符合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要件的,应当按照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规定处罚。同时,由于两者在行为方式上具有诸多共性,办理单位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时,对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可以参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的有关规定。
  
  1、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三款、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侵占、受贿、挪用资金行为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挪用资金罪中“归个人使用”的认定,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的规定执行。
  
  3、行为人挪用资金后,携带全部或部分挪用的资金潜逃,构成犯罪的,对携款潜逃部分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其余部分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4、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所生利息是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应连同其侵占、挪用的款项一并依法追缴,但不计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的犯罪数额。
  
  5、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单位人员受贿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单位人员受贿犯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参照《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掌握。
  
  一般情况下,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五千元至一万元,但是由于广东经济水平比较发达,因此职务侵占如果没有达到二万元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要是你对此还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侵入他人住宅拘留多久?
      侵入他人住宅拘留多久?侵入他人住宅拘留15日以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行为人未经住宅主人允许,没有法律依据或正当理由,或者虽有法律依据,但不依照法定程序而强行进入。在法律上并没有时间上的规定,因此只要有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就可报警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


·认定构成遗弃罪的判几年
      可能您的身边都出现过不抚养年幼的孩子、不赡养年迈父母的情况,然而在一般情况下,这些行为其实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但如果此时情节比较恶劣的话,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弃罪了。此时自然就会受到《刑法》的评价,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通常遗弃罪判几年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


·遗弃罪可以在哪里告
      遗弃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例如年幼的孩子被父母遗弃,年老的老人被子女遗弃,对于有扶养义务的人,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而拒绝扶养,那么就构成了遗弃。至于是否达到遗弃罪的标准,那就要看司法情节了。如果真的构成了遗弃罪,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必须走法律程序,既可以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公诉,也可以由个人向法院进行自诉。那么遗弃罪可以在哪里告呢?该让什么部门进行处理?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股东抽逃出资属于犯罪吗
      股东抽逃出资属于犯罪吗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


·贩卖个人信息罪新规定是什么
      贩卖个人信息罪新规定是什么 一、贩卖个人信息罪新规定是什么?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


·犯罪嫌疑人贩毒40克冰毒怎么判刑
      犯罪嫌疑人贩毒40克冰毒怎么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贩毒40克冰毒怎么判刑? 贩毒40克冰毒的量刑标准是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3...


·刑法修正案八盗窃罪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对刑法典当中的不少罪名有做了或多或少的调整,而您都比较熟悉的盗窃罪也同样在里面,在原来盗窃罪需要达到3000元,警察才会做刑事立案,在修改之后的刑法当中,这一条做了相应的调整,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刑法修正案八盗窃罪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拒执罪刑事自诉状范文是什么?
      在现实的社会中,往往有一些案件得到法院的判决,却迟迟得不到执行。我国作为一个法律健全,法治体系完善的司法社会是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但拒绝执行的对象也有为自己辩护和上诉的权利,那先面我们就拒执罪刑事自诉状范文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刑事自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   (一)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


·刑事诉讼法中专门管辖有几种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什么是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专门管辖在我国有多少种?其具有的法律效应又是又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如果想了解更多知识,下面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讨论。 一、刑事诉讼法中专门管辖有几种 刑事诉讼法中专门管辖有几种刑事诉讼管辖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上的分工,即侦查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以及审判机关内部在直接受理刑事案...


·法律规定诈骗罪拘留多久判刑
      诈骗罪拘留多久判刑刑事拘留一般不得超过14天,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捕不超过7天,最长37天。也就是在37天内必须做出一个变更或者是解除强制措施的一个决定,如果被批捕了,批捕之后侦查期一般是两个月的时间,随后案件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个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也就是说一个案子没有出现延长侦查审查期限的,大概三个月左右到法院审判。一般案件法院的审判期限是一个半月,...


·青少年犯罪的量刑年龄是多大
      一、青少年犯罪的量刑年龄是多大?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