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方面?现代社会越来越提倡节能减排,那么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其实室内装修达到节能标准的很少,在设计、材料、施工选择上不仅考虑质量的问题也要推动使用环保绿色的概念,节能装修可减少资源的浪费。工程施工应按照施工质量规范,落实到室内装修中。下面是规范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我国的建筑节能分为两部分:
  一方面是建筑本身的节能,如建筑设计、结构和材料等;另外建筑节能还体现在建筑的装饰装修上,通过推广一次性住宅装修,逐步实现家庭装修工厂化、装配化、批量化,达到装修工程的节能、节材和环保要求。目前,对于我们每个装饰企业和单位、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来说,贯彻《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方面要求在装修中不能破坏已有建筑的节能结构与设施。目前,我国既有的400多亿平方米建筑当中,真正达到节能标准的却不到 10%,其他90%都是耗能建筑。通过贯彻实施《规范》,可以通过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节能改造,使一些不具备节能功能或者节能效率不高的的既有建筑增加节能功能,提高房屋使用中的能源利用率,减少能源的消耗,通过装饰装修为建筑使用打下节能减排的基础。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我国目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指导中心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委员会提出:把国家关于建筑节能的规范贯彻到家庭装饰装修全过程中,从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打好节能减排的基础。
  在装饰装修行业贯彻落实规范在要抓好3个环节,注意的4大重点: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筑装修工程的节能同样要注意节能设计、施工管理和材料、产品选购等3个环节。一、进行装修的节能设计。和建筑工程节能实施一样,装饰装修的节能也要注意从设计开始。注意在装饰装修设计时,就注意根据房屋本身的节能效果和业主的使用要求,进行节能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包括房屋的围护结构设计、节能节电节水材料和产品的设计等等;二、推广使用节能材料和产品。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推广使用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在建筑装饰装修时设计、安装节电节水型器具。三、施工管理环节。一方面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注意保护已有节能建筑的节能结构和设施,在装修中不破坏。另一方面,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节能施工的节能效果。另外,在施工中还要注意在装修工程中节约材料,减少浪费。
  同时,按照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在建筑装饰装修的节能施工中重点把握4个方面:
  一、墙体、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方面:墙体、屋面和地面围护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二、门窗节能工程方面: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节能设计要求。三、采暖节能工程方面: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四、配电与照明方面: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规定。设备改造主要是照明节能改造,如在公用部位安装节能灯和声、光控感应灯具等。日前,我国的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工作已经开始,相信通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贯彻,会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室内装饰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落实到每个装修家庭和装饰装修工程。由此可知,实现家庭装修的节能,在建筑设计、材料以及施工方面都要努力做到节能减排,发挥创造想象力,推广使用新产品、新技术等等。施工管理上要注意不能破坏原有的建筑材料,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要求落到实处,在墙面、门窗、采暖节能、配电照明等方面都要做到节能设计。若有更多问题可看下面的延伸阅读或可咨询。
  
  
  


·一、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


·辞职后暂时不打算找新工作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公民也越来越关注自己的利益得失。其中最让人关注的就是各个公司的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我国法律对于五险一金的说明也非常的全面。可以说,一个公司最为复杂的环节就是五险一金的缴纳。那么我国的公司员工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暂时不打算找新工作? 一、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暂时不打算找新工作 (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


·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吗
      女职工在生产完之后就会进入哺乳期,而这段期间女职工是很辛苦的,工作、子女需要两者兼顾,就无法全心全意的扑倒工作上面。因此,有的单位就想将其辞退,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除了建筑设施工程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同时居住的建筑装修装饰关注着建筑的美观以及它的使用性能,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对于居住的装修装饰是十分重视的。为了促进装修装饰工程质量的改善,我国制定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我们将在下门为您作出详细介绍。 一、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


·随着建筑工程行业如日中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纠纷随之而
      随着建筑工程行业如日中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纠纷随之而来,而民事纠纷又是除行政纠纷之外建筑工程两大纠纷类别之一,让工程业的负责人都为之头疼。那么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民事纠纷问题呢?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1、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


·什么条件下辞退员工不予补偿
      什么条件下辞退员工不予补偿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指公司员工或者用人单位由于自己的工作失误违反了劳动合同,为相关用人单位带来了损失,那么相关人员就要承担违约的后果。下面我们详细介绍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包括两部分: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责任)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


·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建筑工地上,临时工大量存在,他们往往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过去劳动的,不是建筑单位的正式工。当他们发生工伤事故后,能否得到赔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按照劳动法规定,临时工也享有和正式工一样的待遇,包括工伤保险。那么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身边的人提起工程承包。其实,工程承包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比如建筑工程一般都是先由公司项目部带头,然后将施工的具体过程承包给包工头。而在进行工程承包时也需要包工头与公司签订协议,那么,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承包人从事建筑工...


·融金所疑涉嫌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正规的融金所从事的业务主要包括投资,资信管理,借款等各方面金融业务,如今的融金所也涉及网贷平台。可是很显然,融金所这一新兴的平台也没有逃脱过被犯罪嫌疑人来利用,有些融金所实则真正的目的就是非法集资,这种性质的企业肯定是要被我国公检法机关所取缔的。那么,融金所疑涉嫌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融金所疑涉嫌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由于企业制度不断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也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因为制度的改革带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安置职工、买断工龄等问题,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需要谨慎对待,那么在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了解到这个问题有助于劳动者诉讼时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企业“自主改制”为基础 因企业改制活动引发的纠纷,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