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协商约定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而男方则每个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的话,这样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是认定为有效的。但要是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抚养费依据: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我们需要区分清楚究竟此时男方是因为什么原因而不给抚养费,如果男方自己本身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也没有经济收入的话,这种情况下不给抚养费其实还算情有可原,但如果是本身有能力却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话,则女方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向男方索要抚养费。
  
  
  


·夫妻婚内财产侵权是什么意思?
      夫妻婚内财产侵权是什么意思?应当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子女教育的需要,擅自对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做出处分,或者人为使另一方对财产丧失使用支配权的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从上述概念,我们看到婚内财产侵权有以下四个特征:1.发生时间的特殊性:只是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诉讼期间和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其余包括婚前、婚后发生的侵权行为、...


·未成年自愿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夫妻双方离婚后,最放不下的应该是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在解决子女抚养的时候,最好能够协商解决,这样对于孩子来说也是有利的。当然,为了防止今后发生纠纷,双方应当用协议的方式确定好各种注意事项。那么,未成年自愿抚养权协议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做个了解。 未成年自愿抚养权协议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


·有的朋友家遇到了拆迁,拆迁少不了的就是对于拆迁的补偿,拆迁户
      有的朋友家遇到了拆迁,拆迁少不了的就是对于拆迁的补偿,拆迁户可以和开发商一起商量,选择自己满意的补偿方式,购买安置房就是其中的一种,购买安置房少不了的就是签订购买安置房买卖合同,确保购买的程序合理合法,因此您有必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合同该怎么拟定,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说说具体的买卖合同的内容。 一、购买安置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人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


·离婚官司必胜技巧有哪些
      离婚官司必胜技巧有哪些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 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 其一,诉讼证据的准备; 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


·现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有孩子离了婚的家庭
      现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有孩子离了婚的家庭,那么孩子的归属一直有争议,所以人们也就关注一个问题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判决书在国家法律中有何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中对此事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就为您整理了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判决书有关资料。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条 公民...


·法院判决变更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
      夫妻俩离婚了,就会产生抚养费的问题,前提是子女未成年,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根据法院判决的结果。当然抚养费还可以变更的,那么我们和您聊聊法院判决变更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判决变更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 1、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


·协议离婚的能否反悔
      协议离婚的能否反悔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根据解释(二)的立法本意,离婚协议具有了民事合同...


·现在结婚都是需要给女方送彩礼的
      现在结婚都是需要给女方送彩礼的,这个在每个地方都是一种风俗习惯的,而且各地都是不一样的,不过一般都是不少的,从意义上说像是一种契约的,在结婚登记前可以作为一种承诺的形式的,下面就给您讲解有关结婚彩礼的法律法规的。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结婚彩礼的问题,只是民间的一种风俗习惯的,一般彩礼至少是几万元吧,还要黄金首饰等,也就是所谓的结婚财物的,有的家庭甚至是负有沉重的经济负担的...


·涉外结婚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现在在我国居住生活的外国人很多,近年来,随着人们观点的放开,同外国人结婚生子的现象也多了起来。我国并没有对涉外婚姻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法律审理涉外婚姻案件的时候,时间问题就成了比较棘手的了。那么涉外结婚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解读。 一、涉外婚姻适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47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外遇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外遇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一方出轨,并不一定能少分财产。但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


·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
      对于退休年龄问题,上海市女性较为关心的是,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对企业职工,女工人和女干部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对于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宣布的关于延迟退休年龄方案中,又是如何规定的?还是让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法定退休年龄的现行法律规定 目前,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退休年龄主要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