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工程质量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国家规定相关建筑工程完成后需要通过工程质量检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如果不合格的建筑工程需要按照国家相关单位制定的标准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那么工程质量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下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实践中虽然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未超过5%,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但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还是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建筑施工行业,很多工程承包项目中承包人的净利润都达不到5%,预留过高的工程质保金无疑会让承包人承受过大的资金压力。并且,工程质保金本质上并不是保修费用,只是一种担保措施。为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在限制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的同时,推行银行保函制度,规定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并规定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此举将大大减少施工企业的资金占用和现金流压力,显著减轻施工企业负担。
  
  二、增加逾期返还工程质保金的违约责任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其中,第(七)项是本次《办法》新增内容。
  
  工程质量保证金只是一种担保措施,可以减少施工企业的现金流压力,还减轻了他们的负担,如还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一、入职以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入职以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 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


·公司拖欠工资被员工劳动仲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公司拖欠工资被员工劳动仲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1、公司拖欠工资被员工劳动仲裁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


·一、脊椎横突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一、脊椎横突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


·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6、有...


·社保工伤赔付项目有哪些?
      社保工伤赔付项目有哪些? 一、社保工伤赔付项目有哪些?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备案后,是不需要解除备案的。 1、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2、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


·关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有什么?
      关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有什么? 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国保监会监督管理保险公司反洗钱职责,制定保险业反洗钱制度,实施反洗钱监管,调查处理涉嫌洗钱案件,保险公司或金融机构以及保险代理机构,有履行反洗钱的义务,向保监会报告反洗钱情况,协助司法机关调查案件。 关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有什么 《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保险业反...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有哪些方面?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有哪些方面? 我们通过结合许多建筑工程案例分析中发现,工程质量的好坏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其中最直接的就是受到施工质量的好坏的影响,因此,在建筑工程运行过程中,重中之重就是施工质量的水平。那么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有哪些方面呢?那么,就请跟随我们详细地了解相关内容。 一、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人力因素 施工人员技术及理论水平对质量的影响 施工人员是建筑工程...


·钢构工程安装合同范本
      钢构工程安装合同范本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钢构工程安装合同在我们进行钢构工程的过程中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有效的保障施工的质量和规范化,使我们的权益得到相应的保障,以免以后因为不必要的纠纷问题,耽误工期等。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钢构工程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故之间需要具有因果关系,即前者导致后者发生,否则不构成本罪。另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那么,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如何处罚?请看下文分析。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


·误工费没有银行流水是否合规定
      误工费没有银行流水是否合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