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后开几次庭,有哪些程序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摆脱了旧中国社会封建的思想后,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逐渐开放,离婚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后会审理该案件,那么诉讼离婚后开几次庭,有哪些程序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开多少次庭
  
  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特殊情况需要多次。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有哪些程序,通常情况下只需要开庭一次就可以解决离婚案件,但是如果由于当事人缺席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造成无法一次判决离婚,这就要求多次审理离婚案件,更多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离婚协议书有孩子该怎么写
       夫妻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分割等问题做出约定处理。那么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时该如何来写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


·强迫婚姻怎么办?婚姻法规定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社会不断地在发展,但实践中仍然存在强迫婚姻的情形。强迫婚姻是指父母不顾孩子的意愿,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让子女与他人结婚的一种行为。被强迫的婚姻在实践中很少会真正幸福的。那强迫婚姻怎么办?民法典规定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强迫婚姻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包办婚姻,也称包办强迫婚姻...


·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怎么办
      探视权被侵犯的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离婚以后,实质抚养孩子的这一方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让另一方正常的对孩子进行探视。这样做表面上好像是仅仅不让对方探视孩子,但实质上也应该考虑一下对孩子感情上也是有伤害的。当事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可以了解一下我国法律对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怎么办的相关规定。 一、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怎么办? 1、《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一、离婚后子女结婚彩礼归谁?
      一、离婚后子女结婚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了达成双方结婚的目的赠与,应该是赠与女方,归女方所有。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女方不予以返还。如果女方将彩礼钱在双方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该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结婚时的彩礼钱离婚后归哪一方 夫妻离婚后,结婚的...


·一、离婚证济南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离婚证济南的办理流程是什么?离婚证济南的办理流程是: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这个过程需要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之后签署离婚协议,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协商一致即可完成这个过程,民政局就会颁发离婚证。二、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


·判决书不签字能自动离婚吗
      判决书不签字能自动离婚吗对方不签字不影响判决书的效力,只要对方未在判决下达15日内提起上诉,判决即生效。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这就包含不服离婚判决的情形。1、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了某些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由于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或者其他原因在判决时未涉及到这些财产,或者是法院...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程序有什么区别?
      当两人的婚姻走到尽头时,不在会为了走到一起而多生不舍,离婚的财产以及抚养权成了两人需要重点考虑以及商议的。协议离婚,从字面就比起诉离婚,更容易让人接受,起诉离婚是两人协商不妥才需要走的一步。那么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程序有什么不同。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程序 一、协议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夫妻离婚中考虑最多的问题应该是孩子抚养的问题,各个家庭的条件不同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可能是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或双方都不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又或者一方要求一方不要求。那么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文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


·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是比较打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争议是比较大的。那么法官在判定抚养权的时候是以什么为标准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标准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


·婚外恋超过多久形成重婚罪
      一、婚外恋超过多久形成重婚罪? 婚外恋一般是不构成重婚罪的,除非和第三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


·农村抚养费最低每月给多少?
      如今,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其实夫妻之间的离婚率都是普遍偏高的。而其中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即使是农村居民离婚也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其中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就想知道一般农村抚养费最低每月给多少。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抚养费最低每月给多少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