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公司法是我国出台的规定所有公司行为准则的法律,各公司不论是设立、活动还是解散都要在公司法许可的范围下进行,公司法对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虽然股票归公司所有,但不能随意发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折价发行。
  
  我国《公司法》规定: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我国《证券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四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十五条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还对公司发行新股作出了条件的限制,只有运营状况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才能公开发行新股票,其他的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发行新股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是什么? 公司法对公司的各类活动在法律上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对企业公司的各种法律行为起到了规范作用,维护了市场的经济秩序。对于公司法,2017年国家对其进行进一步的修改,使其更加地完善和具体。那么,2017年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公司减资怎么办?
      公司减资怎么办? 1、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就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承担的具体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


·企业融资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企业融资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融资是企业获得发展资金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方式,许多企业在自身资金不足的情况之下,都会寻找一些投资公司和投资者进行融资,希望能够获得资金的发展,但是融资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的时候也会有问题存在,这些问题是需要您注意的,但是企业融资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您可能并没有系统的了解过,接下来,我们就系统给您说说具体的问题有哪些。 一、企业融资中常见的问题 有哪...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呢?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呢?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一、全国级...


·合伙企业法人自愿退股怎么规定的?
      合伙企业法人自愿退股怎么规定的? 由于各种原因,合伙人可能会想要退伙,那么,合伙企业法人自愿退股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首先要说的是,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存在法人退股的事情,只有合伙人退伙的问题。那么,合伙企业法对合伙退伙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由我们为您提供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并为您做一个解答。 合伙企业法人自愿退股怎么规定的?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一、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因为企业增资不属于印花税免税范围,所以企业增资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八条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印花税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


·股权投资公司运作模式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公司运作模式是怎样的 一、股权投资基金 股权投资基金也是属于一种基金,基金投资就是由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替投资者进行投资的一种行为,目前,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模式还是在投资新三板挂牌企业或推动已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为主。 二、主要运作模式 1、挂牌前投资 投资业务是私募股权基金业务的源头,因此挂牌的数量和质量都尤为重要。所以,尽管新三板扩容取消了对拟挂牌企业盈利等方面的要...


·合伙企业的解散有哪些原因
      合伙企业的解散有哪些原因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二、合伙企业解散程序1.清算人的确定合伙企业解散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 1、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


·公司法存在的问题法条主要有哪些
      新公司法出台的过程有多么的艰辛想必也只有相关的立法人员才能够体会得到了。因为您要知道,公司法实际上调整的内容不仅是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的,其中所涉及的范围实在是太多,所以每一个法条之间不能是相互矛盾的。新公司法出台纵然对推动市场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但公司法存在的问题法条却也是不容忽视的。 公司法存在的问题法条主要有哪些? 1、关于第20条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现行公司法对在什么具...


·个人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吗?
      个人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吗? 我们都知道,生活在这世界就要与不同的人接触、合作,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那么自然就会出现合伙创立企业,但是在只有一个合伙企业法的情况下,出现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合伙企业三种形式,所以有的人会疑惑个人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吗?所以在本文中为各位解答。 一、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 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