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在信息通讯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今时代,科技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得诈骗不断得以滋生。在生活中我们可见到的诈骗方式五花八门,但不论是哪一类型的诈骗都触犯了法律规定,需追究其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而不同的诈骗罪既有其共性也有其特性,就如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不可同一而语?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他们之间的区别,以便于您了解。
  
  一、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一种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合同”主要是指经济合同。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发徒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五种行为:
  
  a、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b、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c、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d、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e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该犯罪行为不但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而且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市场秩序,该犯罪行为在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同时,也侵害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扰乱的是我国市场经济秩序。
  
  2、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群体,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综上所述,虽然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与客体大不相同,但是他们的所得都属于非法占有,这些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财产损失,甚至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安全,一旦发现从严处理。在此我们有提醒您的是,诈骗在生活中防不胜防,凡事多留一个心眼,不贪小便宜很大程度上还是可以避免该类案件的发生。
  
  


·定金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定金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3、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


·国际贸易合同种类都有那些?
      国际贸易合同种类都有那些? 一、什么是国际贸易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做为进出口的合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是对签约各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是解决贸易纠纷,进行调节、仲裁、与诉讼的法律依据。国际贸易合同属于社会交往中比较正式的契约文体,具有准确性、直接性和法定效力性等特点。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独特文体特征有助于对其理解和运用。 二、国际贸易合同主要分类: 1、按合同制...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原合同是否有效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这样的做法,让不少人疑虑原租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其实大可不必疑虑,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


·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装饰合同这对于普通公民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您在平时买房以后,房屋装修也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为了避免装修工程在施工的过程当中敷衍了事,同时也为了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问题,一定要在装饰之前和装修工程队签订装饰合同。至于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希望我们以下的资料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合同成立未生效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未生效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而成立的;合同中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条文。如果合同符合上诉的三个条件,该份合同就成立有效。 法律依据: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


·法律对于加强合同履行管理的是有什么规定
      法律对于加强合同履行管理的是有什么规定 合同履行管理的是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项目管理中,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过去,企业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由于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而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企业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为此,必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二、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在施工过程中,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增...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的主要合同有哪些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的主要合同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是根据国际贸易双方基于国际贸易主合同,进行的技术转让的法律文本。大致包括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咨询合同、设备合同以及合作生产合同等。许可合同是其中最为普遍和常见一种,被广为采用。因此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的许可合同。 一、许可合同 ...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赔偿?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赔偿?处理方式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违约金是以金钱为履行违约责任的方式,如果在合同中约了定具体金额的违约金,对于诉讼或是仲裁来说非常便利,因为只要合同真实、有效就无须另外举证。但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赔偿?要如何赔偿?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介绍相关知识。一、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赔偿?处理方式是怎样的?违约金的适用要以约定为前提。违约金是合同当事...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不论终止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当事人在终止协议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表述的,则应该按照终止协议的相关约定来办。因为《民法典》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意思自治是私法...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使用范围不同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二、执章人不同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三、管理部门不同1、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


·民法总则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民法总则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2023 一、民法总则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4、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的; 5、一方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6、显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