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官司排期是怎么规定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我国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不可能就会原原本本的按照原告方的意见进行处理的。首先就是法院在办案的时候,是有着相关的程序的。其次,即使是诉讼离婚案件,法院也是重证据的,所以当事人把材料提交到法院以后,接下来就是听候法院的通知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官司排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官司排期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4、审理期限是从立案之日开始计算的,至于立案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这并无具体要求,要看法院的排期,到时法院自会通知你。
   二、打离婚官司通常要准备的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关于离婚官司的排期,在我国的民诉法当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个具体还是要看法院的排期的。一般法院都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原告和被告方的。而且即使开庭了,在审理离婚官司的时候,通常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有些情况下还需要二审的。
  
  
  


·一、告重婚罪法院会走访吗?
      一、告重婚罪法院会走访吗?重婚罪是需要由法院走访,并进行合法的调查取证的,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


·追索抚养费的起诉主体是什么
      追索抚养费的起诉主体是什么?首先,关于“未成年的子女”,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18周岁成年,那么18周岁以下的子女就是未成年子女,他们理所当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但是其中有一个例外,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的,视为成年人,享有完全的民事权利,承担全部的民事义务。父母对于符合上面这种条件的子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也就是没有必要付给他们抚养...


·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当事人之间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收养的,那么就会建立起一种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在养子女小的时候进行了抚养,日后养子女长大也应该赡养养父母,但此时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 一、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基于收养而发生的关系。被人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婚姻法规定男的起诉离婚吗?
      一、婚姻法规定男的起诉离婚吗? 男女双方都有起诉离婚的权利。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妻子毁谤我可以判离婚吗
      妻子毁谤您不一定判离婚。目前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看婚前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婚后的感情生活是否和谐,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等,如果只是诽谤,单但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判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


·起诉离婚上诉吗,什么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夫妻之间选择诉讼离婚的原因较多,有可能是一方不同意离婚,也有可能是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如果受理离婚案件,会在调解无效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但如果一方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起诉离婚上诉吗?下面我们就一起通过以下的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可以上诉吗? 1、可以上诉。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


·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国家赔偿主要有货币赔偿,还有相应的财产赔偿等赔偿方式。法院在受理的过程中,结合法律与案件的实际情况,然后作出决定赔偿、不予赔偿等国家赔偿决定书。同时并给予作出决定的事项及理由。对于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我们整理了一篇范本,下面将介绍给您。 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决定书 (××××)××法委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住址...


·结婚证没领财产分配问题怎样办理
      结婚证没领财产分配问题怎样办理 首先必须注意,没有领结婚证的夫妻并没有结成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因此不能按一般法律程序办理离婚。 因此,这类夫妻向法院申请离婚,理应区别对待。 首先,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结婚,则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因此按照法定的离婚程序进行离婚。 其次,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结婚,则按同居处理 二、同居结束后,财产如何分割 由于...


·可以在原告处起诉离婚吗?
      可以在原告处起诉离婚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


·男人离婚后索要财产可以起诉吗?
      男人离婚后索要财产可以起诉吗男人离婚后索要财产可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如何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如何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一、如何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在户籍册中载明其亲生父母。 2、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 3、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 4、有直接证据证明其生父或生母是谁。比如,书信、遗嘱、音像材料等载明其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 二、非婚生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