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内蒙古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赔偿中一种特殊的情况,其发生的条件是交通事故中出现了被害人死亡。在被害人死亡后,其赔偿情况有什么特别的,或者说多了什么赔偿项目。您都知道,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统一的赔偿项目。下面以内蒙古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为例,计算死亡赔偿数额。
  
  一、内蒙古公开数据
  
  根据《2015年内蒙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内蒙古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4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76元/年;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0776元/年;
  
  农牧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0637元/年。
  
  二、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4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76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7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4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76元×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76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0637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76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0637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76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0637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76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0637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综上,根据《内蒙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介绍了内蒙古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式。交通事故发生了死亡,其赔偿标准计算方式与普通的交通事故赔偿有所区别。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举证困难也是其中一种。我们认为,在搜集证据的时候,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在专家的建议下准备赔偿的证据,使赔偿事项顺利进行。


·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是多少
      我们在电视上或者是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可能会看到交通事故的发生。据统计,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的案件越来越多,这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制定了交通事故处理措施的相关法律政策。当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给付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是多少呢? 一、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是多少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
      说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在各个地方的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赔偿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知识,供您参考。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6年北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


·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有哪些?
      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有哪些?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和陆上交通事故处理不同,是由各地海事局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执法过程中,有些部门存在违规现象,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此我国出台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要求海事部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处理水上交通事故。那么《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初步学习下。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依法、便民和高...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并未造成人员伤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仅是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交通事故处理都有定的时限,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也不例外,双方在交通事故现场不肯撤离的,交警可以依法强制拖移。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是多长?1、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该怎么走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该怎么走?当事人只要拿着起诉状及其他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就可以了。那么起诉时需要的具体是什么资料呢?身份证明、诉请证明等证据。起诉的时候要向法院缴纳的诉讼费又是多少呢?当事人需要参照财产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缴纳。 一、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该怎么走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微信交流,新兴的微信红包也成为了大家沟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微信交流,新兴的微信红包也成为了您沟通感情的途径之一,不仅逢年过节您互发红包,还经常能看见您在微信群里“抢红包”于是许多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出现了微信骗红包一天几千的事件。那么微信骗红包会不会被判刑呢?下面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一、微信骗红包一天几千会被判刑吗 1、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几年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几年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般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损害赔偿调解→向法院起诉。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一、并购贷款交易 在并购交易中,由于牵涉的金额巨大,采用何种融资的方法,对交易的回报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融资渠道来看,融资可以是利用自有现金、可以是股权融资,如发行股票、与私募基金合作等;也可以是债权融资,如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在实际操作上,并购贷款是并购交易常用的融资手段。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