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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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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报经劳动保障部同意。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南京律师110:84-110-110]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是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再统计出其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加上一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就是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再乘以赡养系数,加上调整数。
   
     最低工资制度最早产生于十九世纪末的新西兰、澳大利亚,其后,英国、法国、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也结合本国实际,建立了各自的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的产生是由于在工人的斗争下,政府不得不采用法律性措施,规定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某一限度,以改变工人工资水平和实际工人不断降低的局面。随着二十世纪工人运动的高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很快普遍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不少发展中国家也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到目前为止,世界所有发达国家,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或类似规定。
     最低工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宏观调控作用不够;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制定不够科学合理;尚未形成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对最低工资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最低工资的立法层次较低,需提高立法层次,增强最低工资的强制性。
    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劳动律师指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以实物替代。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公司安排加班,不可拒绝的情形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部分企业总是用订单多任务重为由,要求劳动者,即使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了相应的,既加...


·无故拖欠工资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无故拖欠工资的单位应承担下列法律后果: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加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给劳动者。...


·八小时以外工作如何认定?
          一、出差适逢双休日的问题
     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出差期间,如果双休日是在正常工作,而事后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那么就必须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支付双倍工资,但此时本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反之,如出差期间的双休...


·以个人账户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以个人账户支付劳动报酬,不仅会面临劳动法领域的法律风险,还会面临公司法领域和税法层面的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 1 )劳动风险:如果用人单位难以证明该个人账户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则用人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义务未履行,不仅要补发工资,还有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 ( 2 )财产混同风险:如果该个人账户是用人单位股东的账户,则有可能造成公司和老板的个人财产混同,老板个人存在对公司债...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实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报经劳动保障部同意。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


·年假补偿的时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对于劳动者未休的年休假会及时向劳动者进行折薪补偿,但更多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也不向劳动者支付这笔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年休假工资...


·拖欠工资双倍赔偿依据是什么?
      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赔偿,但不是双倍工资,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报酬调整需经合法程序
      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因此调整劳动报酬即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薪资体系,在劳动者出现违反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等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劳动报...


·试用期提出辞职,是否还有工资?
      应该有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但如果你要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你实际出勤天数及时支付相应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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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是按照自然日还是工作日计算?
      育儿假没有明确规定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但是有规定: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所以对于员工来讲,利用这个规则可以理解就是按照工作日计算了。另外育儿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跨1个计算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安排,也就是说假设当年公司无法给员工休育儿假,要累计到下一年周年,只要跟员工协商好是允许的。 育...


·年终奖发放前离职,员工能拿到年终奖吗?
      年度绩效奖金、年终奖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年度绩效奖金或年终奖应如何发放,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员工的业绩表现等自主确定奖金发放与否、发放条件及发放标准。但是,用人单位应当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制定规则,并向劳动者进行公示或告知,且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对于在年度绩效奖金或年终奖发放之前已经离职的劳动者可否获得年终奖,应当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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