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熟最新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常熟最新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在大力发展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为了统一规划,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征地及征地补偿的事项,每个省市都会根据当地实际发展情况及时修改,常熟市政府在常熟路段高速公路修建过程中对征地补偿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关于常熟最新征地补偿的介绍。征地补偿相关规定:第九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第十一条 征收农用地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的农用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农用地面积计算。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第十二条 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住房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补偿安置按照本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征收土地涉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够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未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第十三条 征收土地涉及前条规定以外的农田水利、交通运输、电力、通讯基础设施等其他地上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支付迁移费、改建费或者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对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第十四条 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后,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本市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高于本市的,执行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第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按比例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和划入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其分配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安置补助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后有余额的,余额部分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统筹账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第十七条 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第十八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协调、裁决争议的具体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我们可以看到常熟市政府对征地补偿的重视力度,常熟最新征地补偿相比去年变动不大。在涉及征地补偿问题时,我们严格按照政府规定,以协商协调的方式,依据法律法规有理有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醉驾取保后去外地怎么申请
      一、醉驾取保后去外地怎么申请? 醉驾取保后去外地的向执行机关申请即可,不过,一般执行机关都不会同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


·申请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费用是多少?
      申请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费用是多少?一、土地使用权的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如今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对于土地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为了更好的建设和发展,征收土地成了国家现在大力开展的项目。而在征收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法律也必须在不断更新中才能约束类似问题的出现。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就是按照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所制定的。接下来,就让的我们带您详细了解相关知识。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是按...


·提供涉黄场地怎么处罚
      属于容留他人卖淫。容留卖淫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359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陕西省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年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的公司规模在好的经济环境下也越来越大,公司发张扩张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更换注册场所的问题。那么,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呢?我们将在本篇文章中做阐述。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税务...


·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大产权?
      很多小区的楼房在销售的时候就会提前告诉买家一栋楼会共同使用一份使用证件,很多人在认可买房的前提之后就会直接购买入住而完全不在意其房屋的权利属性,但也会有少部分人会质疑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大产权?其实大产权的房屋也是可以从土地使用证的利用情况来判断的,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详细内容。 一、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大产权? 是否为大产权房很容易判断: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基本规则是怎样的?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基本规则是怎样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通常包括公开市场发行债券和定向承销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是地方政府为了处理常年积攒的债务而实行的置换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债务的置换必须严格遵守置换的基本规则,将会为您详细解读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规则和具体操作。一、地方债置换的基本规则根据财政部、人民银行[微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


·广西灵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西灵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活在当今一个好的时代,城乡建设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现代化建筑和设施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这些建筑在进行规划时,有一部分可能需要向当地人民征收土地。征收土地的同时,会发土地征收补偿。各地对于补偿标准是有相关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广西灵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广西灵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各区片...


·征地补偿分配残疾人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分配残疾人如何分配? 一、征地补偿分配残疾人如何分配? 第十六条 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要比规定标准提高20%。贫困、特困残疾人需要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差价结算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才符合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才符合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 以南、 以东、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